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供应商 >> 汽车电子报 >> 上海:5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需戴头盔

上海:5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需戴头盔

栏目: 汽车,电子报 时间:2021-03-25 18:00:4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上海:5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需戴头盔

本报讯 上海近日通过《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条例提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要佩戴安全头盔等要求,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骑行电动自行车常被称为“肉包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随着快递、外卖等配送行业的快速发展,从业者为了赶时间导致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现象频频发生。对此,条例明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上道路行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的快递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其他相关企业应当履行的交通安全管理义务,包括:督促驾驶人上道路行驶时佩戴安全头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根据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配送时间、路线等标准和要求;监督驾驶人使用悬挂专用号牌的车辆等。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丁伟表示,快递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等的经营行为必须要符合法律要求,如果出现问题要追究企业法律责任,条例为其提供依据。

据悉,条例实施后,上海市公安机关将重点查处非机动车闯红灯等易致车祸的违法行为,以及未佩戴安全头盔等条例新规定的违法行为。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39期第5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