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 南通市:全面推行采购意向公开

南通市:全面推行采购意向公开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1-02-25 18:46:1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江苏省南通市:全面推行采购意向公开

本报讯 江苏省南通市积极推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结合本地实际,自2021年起,全面推行并深化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该市财政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和采购文件征询意见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预算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采购活动的计划性,预留足够时间提前组织开展有关工作,并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要充分认识采购意向和文件征询意见公开对于增加政府采购透明度、提升政府采购绩效、防范腐败行为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采购意向和文件征询意见公开是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助于预防和减少政府采购质疑发生的重要抓手。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除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和涉密采购项目外,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二是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项目,除涉密采购、已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和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外,应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5个工作日公开征询采购文件意见,且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三是在市政府采购网开设“意向公开”和“采购文件征询意见”专栏,并规范公开格式模版;有条件的主管预算单位在其门户网站同步公开。四是采购人收到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异议意见后,应组织论证,异议成立的,及时进行修改;不成立的,应与异议供应商进行沟通,求得一致意见。五是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和文件征询意见公开后,在正式实施采购、发布采购(招标)公告前,须向财政和集采机构反馈公开结果。财政与集采机构共同就发现问题再次进行提示与提醒。

(杭永圣)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31期第2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