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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政策“工具箱”助力打赢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硬仗”

栏目: 2020峰会特刊,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0-12-25 10:16:0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四级调研员李进:

政采政策“工具箱”助力打赢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硬仗”

今年年初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对湖北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不小的冲击。面对疫情的大考,湖北政采人一方面和医护人员一样深入抗击疫情一线,开展社区(村)联防联控工作,认真开展政策宣传、社区值守,居民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另一方面,守在战役大后方,快速、积极运用政采政策为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强力支持。为夺取湖北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

“政策绿灯”便利防疫采购驶入“快车道”

首先,紧急出台疫情防控期间政采相关政策。疫情期间,湖北省财政厅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政采工作。此外,省财政厅还加强与省卫健、医保等多部门的协同配合,针对便捷采购、统筹物资、监管资金、列支救治费用、实施金融支持等关键问题,逐项细化支持办法,多措并举保障疫情防控。

其次,建立疫情防控紧急采购绿色通道。疫情发生后,湖北省财政厅第一时间启动紧急采购,与省卫健委、省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沟通,明确和疫情防控相关紧急采购,可按照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不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疫情相关资金由政府采购指标调整为非政府采购指标,让疫情物资采购搭上“绿色直通车”。疫情防控紧急采购工作由采购人直接负责,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实行紧急采购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后,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项目继续实行紧急采购。

再其次,开通疫情防控物资网上采购专区。为方便机关单位采购疫情防控物资,湖北省财政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设立了疫情防控物资网上采购专区,并将采购专区划分为采购需求区和供货信息区,分别发布疫情防控采购需求信息和供应商供应信息。

最后,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疫情防控期间,湖北省财政厅通过微信、QQ等工作群指导各市县财政部门及各单位做好政府采购各项工作,及时解答相关政策规定。同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解读责任人及联系电话,对群众来电咨询的问题予以详细解答,耐心说明情况。

政采精准施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由于疫情的冲击,不少中小微企业面临经营困难,复工复产举步维艰。因此,湖北全省政采系统的工作人员主动研究对策,以期充分发挥政采政策功能,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第一,积极落实预留政府采购份额政策。湖北省各级财政部门及时启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提高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2020年上半年,湖北全省政府采购合同授予小微企业占采购规模的比重达35%,有效地提升了政采供应商资金保障能力。

第二,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在联合协议中明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第三,及时支付采购资金。采购人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第四,明确优先、兜底采购政策。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支持优先向复工复产企业直接采购;对省防控指挥部统一征用调配重点企业已生产的产品,以及省定的医药物流企业已按指令采购的剩余产品,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全省财政部门按分级负担原则落实资金,为企业解决生产的后顾之忧。

第五,开展政采合同融资。湖北省财政厅印发了《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联合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共同开展省级政采合同融资工作。政府采购中标的中小微企业凭政采合同直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根据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银行在不超过合同金额的融资限额内应贷尽贷,原则上不再要求企业提供除自然人保证以外任何形式的担保,切实降低融资准入门槛。对开展线上融资业务的中小微企业,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同类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和附加其他条件。截止到202010月,湖北全省已发放156笔政采合同融资贷款,企业授信额度9.4亿元,融资金额8.6亿元,有效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发展。

在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硬仗”的同时,湖北省财政部门还不忘做好政府采购支持消费扶贫工作。一是印发了《关于落实<湖北省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支持消费扶贫的通知》,明确预算单位预留当年消费农副产品总额的15%,专门通过“扶贫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另外,将政府采购支持消费扶贫工作纳入预算部门年度脱贫攻坚目标责任制考评;将政府采购消费扶贫纳入市、县党委政府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将本地区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支持消费扶贫工作纳入年度政府采购监督检查。二是建立预留份额动态调整机制。根据预算单位采购金额,动态调整预留份额;建立财政部门内部督办机制。财政厅内各资金管理处室分别督促联系服务的预算部门做好“扶贫832”平台采购工作;建立通报机制。坚持定期通报,对重点单位电话或上门督办。三是将湖北省9个省级贫困县纳入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政策支持范围,实现全省37个贫困县全覆盖。截止202011月底,湖北省“扶贫832平台”上农副产品销售额、采购交易额和供应商入驻数量分别达到15.87亿元、8.21亿元、2872家,均位居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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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15期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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