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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栏目: 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0-11-05 16:56:3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TC200E01N

二、项目名称

2020年度全国政协办公厅文印室数码印刷装订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华创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院2号楼7705

被投诉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相关供应商1:北京理想神州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理想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10112012310

相关供应商2:北京志诚泰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志诚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081号楼10101

相关供应商3:北京新铭伟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新铭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323307

当事人:全国政协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3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评分依据和打分存在不公。投诉事项23为:理想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有关参数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投诉事项4为:理想公司、志诚公司、新铭公司涉嫌串通投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4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2020114


(第一千一百八十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HD-ZC-2020-003

二、项目名称

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电梯工程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克莱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230省道北侧

被投诉人: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南花园西区272单元401

相关供应商:德森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称德森克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向阳西路1888

当事人: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中标供应商德森克公司隐瞒其违法记录和违法行为参与本项目投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六)项的规定。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2020114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C-HG4200184

二、项目名称

中国民航大学学生公寓无线网络建设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市凌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西湖道31号(博鑫商厦3008室)(科技园)

被投诉人1:中国民航大学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滨海国际机场

被投诉人2: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章胡同9号院1号楼一层

相关供应商:北京亚洲卫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亚洲卫星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6号中科资源大厦南楼六层601室至606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亚洲卫星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指标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成立,认定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020114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DHC-202006-CG0024

二、项目名称

华中师范大学采购项目-华师一附中初中部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森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洪山区珞狮南路南湖雅园B43单元3-1101

被投诉人1: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

被投诉人2: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十三楼

相关供应商:武汉平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平益公司)

地址:洪山区青菱乡张家湾街长征村498号(村委会)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平益公司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本项目存在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情形。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2020114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HSC2020-01

二、项目名称

国家级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仪器设备一项目(第二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青岛立德创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宝源路780号联东U谷青岛高新国际企业港四号楼102

被投诉人: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青岛市福州南路16号中港大厦12

相关供应商:青岛浩海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荟城路5066号楼503

当事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06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5为: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技术参数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5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2020114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C-HG4200184

二、项目名称

中国民航大学学生公寓无线网络建设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赛尔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清华科技园8号楼B座赛尔大厦

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章胡同9号院1号楼一层

当事人:中国民航大学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滨海国际机场

相关供应商:北京亚洲卫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亚洲卫星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6号中科资源大厦南楼六层601室至606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3为:亚洲卫星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指标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3成立,认定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020114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DZG-01190311

二、项目名称

热模拟试验机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科安捷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十五街7-5

被投诉人1: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延安三路218

被投诉人2: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青岛市福州南路16号中港大厦12

相关供应商1:青岛鼎源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鼎源科技)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福州北路139号北门4号楼1单元201

相关供应商2:山东英创世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英创世纪)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保税港区北京路45号东办公楼一楼-937(商务秘书公司托管地址)(A

相关供应商3:山东天地岳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天地岳海)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临淄路23号楼1502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评标过程有失公平公正,评标委员会存在倾向性打分。2.鼎源科技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业绩造假。3.鼎源科技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授权委托书造假。4.采购人、代理机构、鼎源科技涉嫌串通修改招标文件。5.鼎源科技、天地岳海、英创世纪涉嫌串通投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5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本项目存在采购人代表发表倾向性意见、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同时,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上述问题进行整改。

2020114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FZN200521

二、项目名称

大连民族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设备资料购置项目-智慧教室建设项目(一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青岛伟东云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问海路17号伟东国际云教育产业园

被投诉人1:大连民族大学(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

被投诉人2: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14J

相关供应商:大连理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理工科技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软件园路80号大连理工大学科技园B404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中标产品参数及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理工科技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由于招标文件存在违规设置评审标准的问题,责令采购人废标。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违规设置评审标准的问题限期改正。

2020114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FZN200521

二、项目名称

大连民族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设备资料购置项目-智慧教室建设项目(一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青岛伟东云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问海路17号伟东国际云教育产业园

被投诉人1:大连民族大学(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

被投诉人2: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14J

相关供应商:大连理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理工科技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软件园路80号大连理工大学科技园B404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中标产品参数及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理工科技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由于招标文件存在违规设置评审标准的问题,责令采购人废标。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违规设置评审标准的问题限期改正。

2020114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M2020-TZ5129

二、项目名称

厦门万翔-公开招标-XM2020-TZ5129机房备份服务器存储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微兴网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91号楼3301-316

被投诉人1: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厦门现代物流园区机场北区航空港物流园区A3之六

被投诉人2: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黄厝村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3为: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涉嫌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但不影响本项目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3缺乏事实依据。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编制问题限期改正。

2020114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TC200V04Y

二、项目名称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和残疾人体育技术保障项目(第十九包)

三、相关当事人

人:北京瑞雪天下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砖厂北里142号楼34320

被投诉人1: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天北路321

被投诉人2: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相关供应商:北京雪伊兰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雪伊兰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恒业北七街6号院17号楼2101-235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雪伊兰公司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认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此外,责令采购人就未按法定程序开展采购活动的问题限期改正。

20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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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01期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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