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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强化采购人内控管理促政采提质增效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0-09-28 16:49:5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新乡强化采购人内控管理促政采提质增效

本报讯日前,河南省新乡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暨印发〈采购人政府采购业务内控风险指引纲要(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采购人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相关内控风险防范措施。此举旨在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采购人应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完善规范措施和流程,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清晰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控制制度。”新乡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增强政府采购领域依法行政意识,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是主要工作目标。

据了解,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该市实际,《通知》明确了主要工作任务、主要措施等有关内容。

首先,《通知》明确了三项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要求,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为核心,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采购人负责本单位、本系统政府采购的全过程管理,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科学合理确定政府采购需求,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内容依法、合规开展采购各阶段活动,依法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认真制定审核采购文件,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和采购结果评价,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依法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供应商投诉和监督检查工作,妥善保存政府采购档案等。

二是防范法律风险。采购人应切实提升法治观念,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提高监管水平,切实防控政府采购执行与监管中的法律风险。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各采购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主动站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优化全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高度,严格依法依规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推进全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建设相关举措落地落实。

其次,《通知》提出了六条主要措施:

一是实施归口管理。采购人应当明确内部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应当牵头建立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建立政府采购与预算、财务(资金)、资产、使用等业务机构或岗位之间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工作。主管预算单位应当明确与所属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管理、执行等方面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划分,细化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的采购执行管理,强化对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指导。

二是合理科学设岗定责。采购人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和责任主体,细化各流程、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建立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对高风险、重点环节的相关业务,实行“一事多岗”,由2人以上共同办理,并明确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轮岗交流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在岗监督、离岗审查和项目责任追溯制度。

三是完善决策机制。采购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政府采购事项集体研究、合法性审查和内部会签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对于涉及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采购人在制定采购需求等重点环节时应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决策过程要形成完整记录。

四是明确时限要求。采购人应当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对信息公告、合同签订、变更采购方式、采购进口产品、答复询问质疑及其他有时间要求的事项,要细化各个节点的工作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五是强化内部审核监督制度。采购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细化内部审核的各项要素、审核标准、审核权限和工作要求,实行办理、复核、审定的内部审核机制,对照要求逐层把关。采购人还应当发挥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对采购执行和监管工作的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畅通问题反馈和受理渠道,有效分析、预判、管理、处置风险事项。

六是强化利益冲突管理。采购人应当厘清利益冲突的主要对象、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明确与供应商等政府采购市场主体、评审专家交往的基本原则和界限,细化处理原则、处理方式和解决方案。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再其次,《通知》提出要梳理主要业务内部控制防控风险点。

为便于各单位更好地完善和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新乡市财政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编制了《采购人政府采购业务内控风险指引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供各单位在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时参考。《纲要》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如遇国家有关规定调整的,各单位应及时按照国家规定调整其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最后,《通知》强调要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规定,参考《纲要》,抓紧梳理和评估本单位政府采购执行和监管中存在的风险,进一步明确标准化工作要求和防控措施,逐步建立以落实预算绩效目标为导向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艾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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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93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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