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供应商 >> IT电子报 >> @供应商,天津采购中心喊你来备案

@供应商,天津采购中心喊你来备案

栏目: IT,电子报 时间:2020-08-31 16:51:0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供应商,天津采购中心喊你来备案

备案方式采用电子化网上备案形式,备案系统于91日开放

本报讯记者程红琳报道 2020-202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供应商资格入围备案工作日前启动。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日前印发《关于做好我市20202021年度小额零星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该中心将启动20202021年度网上商城供应商资格入围备案工作。备案时间为202091930分至202093017时。备案方式采用电子化网上备案形式,备案系统于91日开放。

备案供应商除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材料外,还需准备哪些材料以及资质证明呢?《通知》明确指出,供应商须为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提供有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明或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证明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且业务种类为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或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同时,如果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参与备案,不得授权其他代理商参与备案。如果非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参与备案,须额外提供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出具的唯一授权文件。在入围期间内,电商不得擅自更换ICP备案证号和IP地址。备案供应商须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设立仓储总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的仓储服务点。备案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30天的账期时间和账期定期结算时间。此外,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备案;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备案。

需要供应商注意的是,在备案前,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及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进行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后方可进行备案。备案文件提交截止后,按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按备案文件提交时间的先后顺序,天津政府采购中心将安排系统对接工作。供应商须配合中心完成系统对接,通过数据接口进行商品信息推送。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对接的,后果将自行承担。

值得一提的是,供应商备案文件审查合格后,应及时配合天津政府采购中心完成系统对接工作。在8月初,天津政府采购中心曾明确发文,指出彼时尚有62019年度入围电商未完成系统对接工作。强调逾期未完成对接的电商,采购中心视为自动放弃2019年度网上商城入围资格。放弃2019年度网上商城入围资格的电商,仍可继续参加此次20202021年度网上商城电商入围备案工作。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85期第5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