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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铜川市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电子报 时间:2020-06-29 15:48:1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陕西省铜川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共铜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所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62800:0072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07219:30

铜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共铜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该单位所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TCZFCG-2020002902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中共铜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所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二次)

具体包括:市纪委廉政教育基地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基地)位于铜川市王益区红旗街翠溪路18号,201610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基地占地面积2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350平方米,分为三个区域:一是办公、生活区,二是核心区,三是健身场所及物业办公区。

服务期:3

项目用途:办公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9130800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应涵盖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3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自20191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书面声明(信用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书面声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自带,以备查验);纸质投标文件副本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仅需提供复印件。

3.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分支机构须提供自己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四)详见《供应商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六、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线上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套(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采取线上领取形式,即于2020628日至72日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xxxq.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选择本项目选择“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确认。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7219:30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铜川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1

八、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中共铜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铜川市新区朝阳路铜川政务大楼7

联系人:师先生

电话:0919-789700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铜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919-2859994

传真:0919-2839810

3.户名:铜川市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行铜川分行营业部

账号:61050161900600001131000477

铜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6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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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67期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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