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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打造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聚集区

栏目: 汽车,电子报 时间:2020-06-18 14:53:44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山东将打造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聚集区

该省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方案

本报讯记者孙冉冉报道日前,山东省财政厅、工信厅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计划到2023年,山东将在重点区域打造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产业聚集区,建设一批退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高效再生利用的先进示范项目,发布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培育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标杆企业。

据悉,山东省新能源汽车起步较早,发展势头良好,生产规模稳步增长。目前全省共有各类车企约28家。截至2019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能力已经超过22.6万辆。同时,该省具备了从正负极材料、锂电池隔膜、电解液到电芯,再到动力蓄电池系统集成的相对完整的锂电产业链。而随着该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上升,动力蓄电池退役量也将逐年提升,据预测,2020年该省动力蓄电池退役量约为1.3GWh,动力电池退役规模将迅速扩大。与此同时,该省回收体系正逐步建立,梯次利用也在加快推进。

《方案》指出,当前,山东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回收网点建设处于起步阶段,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尚未能有效落实,回收渠道和回收网络不健全、不完善。二是回收利用的标准体系不健全,退役动力蓄电池的存储、回收网点建设、可回收设计、梯次利用等环节的国家标准以及配套的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进程缓慢。三是相关信息不对称,缺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没有形成生产、销售、回收再利用的信息互联互通,难以实现溯源管理。四是缺乏成熟的商业模式,梯次利用的成本优势不明显,也没有相应财税政策的支持。五是相关技术亟待进一步突破。

为解决上述问题,实现规划目标,《方案》提出,该省将从7个方面着手,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的发展。

一是加快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络建设,全面核查省内520家电池回收网点情况,及时公布、更新符合规定的退役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点名单,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要求,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网络建设和运营水平。

二是加快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标准建设。支持国家锂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山东)牵头多家企业建立并推行统一行业标准和规范,在现有国家有关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地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标准。制定退役产品的梯次利用失效标准。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验检测服务。

三是加快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体系试点建设,要求梯次利用企业遵循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研究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系统解决方案,积极展开废旧动力蓄电池储能开发应用。同时要求梯次利用企业积极联合电池生产企业开展商业模式创新试点,共建梯次利用模式。

四是加快该省动力蓄电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对接全国监控平台系统,实现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信息的共享,并对全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进行追溯监管。

五是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推进电池生产与整车生产、保修期内、整车报废、梯次利用产品生产及使用等不同情况下,产生的废旧电池回收的物流、信息流的责任细化、实化,保障废旧动力蓄电池的有效回收利用和溯源管理。加快完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运输、贮存等各环节物流体系的溯源信息采集与管理机制。

六是加强废旧动力蓄电池贮存和运输监管。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点、梯次利用点、再生利用点所属企业,应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要求,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贮存和运输监管。该省相关部门将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指导企业进行废旧动力蓄电池安全处置。

七是加强废旧动力蓄电池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享。将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动力蓄电池生产商、退役报废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相关单位加入“山东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协会”,共同研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标准体系建设、技术创新应用等;鼓励相关协会、中介机构等社团、组织加强交流,相互借鉴经验,研究探索废铅蓄电池与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络共享资源的方式,支持协会先行先试、开展有益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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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65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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