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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采购有法可依

栏目: 2020年两会报道,电子报 时间:2020-05-26 12:08:5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多位代表委员呼吁:

紧急采购有法可依

■ 本报记者 昝妍

近日,围绕疫情防控中紧急采购制度构建的问题,代表、委员们进行了热议。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大春代表提出:“疫情暴露出我国紧急采购管理的制度短板,特别是口罩、消毒液、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短缺’,常规采购方式和程序无法满足应急要求。”他认为,今年期间尽管财政部及时下发了《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为疫情防控采购开辟了“绿色通道”,但从长远看,我国仍需要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出发,构建完善统一的紧急采购管理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紧急采购制度,需要进一步明确紧急采购启动的条件、明晰紧急采购活动主体的全责、设定政府紧急采购规范的资金范围和管理范围、完善紧急采购程序、提出紧急采购监督管理要求,让应急采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此外,他还建议,建立统一的紧急采购电子化平台,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应急物资采购能力,切实解决我国应对重大疫情灾害发生时物资“紧急”与“短缺”问题。

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市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上海市委主委张恩迪说:“我国应建立统一的‘紧急物资、服务公共采购应急预案’,完善紧急采购供应链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紧急物资、服务采购机制,明确在紧急情形下的简易采购流程。”此外,他还建议为保证物资供应,可参照国家电网应急物资采购的“先实物、再协议、后订单”原则。加强政府与第三方电商和物流企业合作,开通应急物资全球直采寻源平台,使应急物资以最快、最安全的方式送达需求方。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均金表示:“建议我国从顶层设计出发,建设一套‘平战结合’的应急物资采购、配送体系。应急采购活动中,授权和鼓励部分有良好社会责任记录和经营实力的民营企业组建贸易公司,允许其在全球范围内采购、接收、通关、运输防疫物资,参与医疗物资贸易相关经营,促进其日常熟悉和搭建全球采购网络,特殊时期发挥灵活应战的经营优势,提高采购效率。”此外,他还提出,各地政府应支持有条件的民营医疗贸易进入医疗领域的供应商名单,促进应急保障多样化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生力军的作用,发挥市场在全球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统筹海陆空资源,促进彼此有效衔接、互为补充,形成组合优势,构建立体、综合、现代的应急物流网络。加强国内应急物流网络与国际物流网络衔接,合理布局应急物流中心,提升组织能力与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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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58期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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