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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一套”

栏目: 实务操作(探讨),电子报 时间:2020-01-13 18:30:4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来自实践】

县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一套”

■ 张世军

随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被取消,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实行名录登记管理。这样一来,政府采购代理市场准入“零门槛”,代理机构由此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全国注册的代理机构从2014年的3000多家,猛增到现在的1万多家,湖南目前进行名录登记的有近600家,绝大多数注册在省会。在县级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发展也很迅猛,某些县2014年只有两到三家代理机构,现在有20多家代理机构,甚至有的县代理机构数量突破了40家。

在县一级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有以下特点:本地注册的很少,绝大多数是租借省会注册的代理机构的资质,同时还有不少是属于三无代理(无场地,无专业人员、无资金),具体表现如下:在省会注册一家代理机构,再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名录登记,然后,有的以出借出租代理机构资格到县一级发展“下线”,招两个“打字员”,租个办公房,就开始做代理业务。有的直接委派业务人员到县一级收揽业务,揽到业务时,到当地财政部门报到,做完业务后,便无影无踪。有的是县一级的无业务游民,有的是供应商找到一个项目的采购人,自己再在省会找一个代理机构,然后介绍给采购人,采购人带采购代理机构到当地财政部门登记,做完这一项业务后就回到省会。由于代理机构数量急剧增加,竞争力度加大,代理业务出现无序竞争,给县级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带来极大的压力。

那么,县级财政部门如何才能管好本县代理机构呢?笔者介绍湖南省新邵县的一些做法,供业界参考。

转变作风,为代理机构做好业务培训服务

在县级从事政府采购代理的机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代理业务时常出现问题。如果财政部门平时对他们不闻不问,只是出问题时才去处理,就会出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新邵县财政局转变工作作风,主动为代理机构做好业务培训服务工作,通过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提高本县的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质量。

具体做法是,每年组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至少每个季度组织一次。内容包括,学习新出台的法规和制度,交流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或问题,纠正在代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借助检查,为精准管理代理机构找到突破口

为了更加精准找到管理代理机构的办法,当地财政部门以监督检查为手段,发现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代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以此为突破口对代理机构实行精准管理。

每年下半年,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对全县从业代理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每家代理机构随机抽取5个项目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档案管理、质疑答复等方面。

通过监督检查,发现了三大类问题。第一类是在实践难度系数较大的,如综合评分法中,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量化指标相对应。第二类是对政府采购法规理解不到位而造成的,如评审专家未独立评审,采购人和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各自推荐供应商时未独立分开等。第三类是只要工作时更仔细一些、更重视一点,就可以完全杜绝的,如委托代理协议没有确定的代理费或收取标准、没有填写签订日期、采购文件前后表述不一致、采购人推荐供应商、推荐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未加盖公章、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未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等,这类问题约占90%

检查后,对代理机构进行集体约谈,就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通报,让他们有则改之,无则加免。同时他们也承诺不再犯以上第二、三类错误,尽最大努力少犯第一类错误。达到了精准管理的目的。

通过反馈,激发代理机构内部管理潜力

县级代理机构,绝大多数总部注册在省会,总部对县一级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管理松懈。为了管理好县级代理机构,县级财政部门通过向其总部反映其分公司或办事处的业务情况,从而加强对分公司或办事处的管理,激发代理机构内部管理潜力。

详细来讲,即监督检查书面审查后,编写监督检查工作底稿,工作底稿需要签证。事实上在县一级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机构,绝大多数都是分公司或办事处,所以签证工作必需去代理机构注册地。检查组成员充分利用到总部签证的机会,与总部进行沟通。一方面反馈分公司或办事处在本县的代理工作情况及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另一方面了解总部对分公司或办事处的管理情况,另外还告之本次检查处理处罚决定是对于总公司的,不是对分支机构的,以后应当对分支机构在信息发布、采购文件审查、保证金收退、资料的归案、印章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否则,分支机构代理不规范,可能导致整个公司被禁止代理业务。通过本次沟通,引起了总部的高度重视,促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总部普遍加强了对县级分公司、办事处的管理。

利用评价,帮助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

为规范县级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建立常态化的考核评价工作机制。通过考核评价,形成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综合信息,全面掌握代理机构执业情况,鼓励支持规范执业的代理机构做强做优。同时将考核结果公布,作为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的参考依据。

考核评价内容有:代理机构的综合情况、基础管理、采购业务、采购业绩、处罚处理共五个方面,涉及代理机构硬件设施配置、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制定、档案管理、业务开展依法依规情况等内容。其中关于采购业务评价方面,以监督检查结果为准,检查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保证金、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多个环节。

(作者单位:湖南省新邵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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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25期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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