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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新版《政府招标采购办法》生效

栏目: 理论前沿,电子报 时间:2020-01-06 15:48:5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国际动态】

沙特:新版《政府招标采购办法》生效

本报讯沙特财政部已于201912月开始实施新的《政府招标采购办法》。新法旨在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消除个人影响因素,实现公共资金的最佳绩效。新法体现了诚信、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助于提升当地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并提高沙特政府支出和财务规划效率。

新法要求沙特政府机构必须在Etimad在线平台公布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以确保采购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提高采购透明度。据了解,该平台具有最高隐私和安全级别,招标采购模式多元化,包括在线逆向拍卖等,关注工业沙特化、知识产权转移等要素。沙特财政部表示,该在线系统还将引入专门委员会和相应的管理机制,以处理招标和承包各阶段遇到的投诉、申诉、违规和纠纷。

新法还委任支出效率中心(CSE)负责审查可行性研究、最终确定采购框架协议,并为政府雇员制定培训计划。

据悉,20197月,沙特内阁批准了该国新版《政府招标采购办法》。当前,沙特已着手进行被称为2030愿景的一系列经济改革,旨在使该国摆脱对石油出口的依赖。政府招标采购新规是这些改革中的重要措施,有助于通过提高财务规划效率改善政府财政状况。

除优化管理体系、稳定市场秩序等变化外,在原材料价格、关税和其他税负增加的情况下,新法引入了灵活的合同价格和补偿制度,并通过优先考虑中小企业而非大型企业的方式,鼓励中小企业更广泛地参与招标采购项目。在不违反竞争规则的前提下,针对优先采购国内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新法增加了部分条款:一是对于10万里亚尔(约合2.7万美元)以内的招投标和采购项目,沙特国内中小企业将获得优先权,且免除初始保证金;二是国家占资51%以上的企业可免除最终担保金。

此外,为防止个人利益影响招投标,确保公平竞争,沙特还制定了适用于新法的利益冲突监管规定。价值2000万里亚尔(约合533.3万美元)的项目必须进行资格预审,若预审和授标间隔超过一年,允许竞标者资格延续。为保证承包商在技术、财务和管理上的履约能力,要求未完成资格预审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资格预审,且需符合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资格文件中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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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23期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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