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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税务努力开创政府采购新局面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9-12-09 17:09:4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新闻第一站】

陕西税务努力开创政府采购新局面

该局围绕深改方案精神完善机制体制,推进政府采购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

本报讯陕西省税务局今年以来,正确把握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向,以党建为统领,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为核心,以“两级集中”采购为重点,以网上采购为载体,加快完善配套制度,改革内控监督方式,不断提高行政效能,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进一步推进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努力开创陕西税务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第一,落实全国改革发展要求,持续提升“三化”建设水平。

按照深改方案要求,陕西省税务局进一步健全完善采购制度机制,形成统一规范、配套完备、衔接紧密的制度体系,持续提升政府采购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一是修订完善配套制度。根据深改方案要求对现有采购制度进行补充和细化,通过建立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审查机制、供应商投诉处理机制、合同履约评价机制、供应商诚信管理机制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形成一套完整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二是加强采购项目业务指导。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税务制服制作、软件升级完善和运行维护、信息化设备采购、物业服务、普通发票印制5大类政府采购业务指引基础上,制定下发基建维修类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业务指引,指导基层规范有序开展采购工作。三是采购工作全面规范。进一步规范目录外限额标准下采购事项管理,根据税务系统采购工作规范(2.0版),下发目录外限额标准下采购事项管理办法及规范化模板。

第二,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抓牢采购工作重点环节。

陕西省税务局根据深改方案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采购单位、集采中心和采购代理机构各方主体的权责,厘清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以健全完善的采购内控制度为依托,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一方面正确认识、准确把握自身的角色定位,明确作为采购需求的第一责任主体,将工作重心放到市场调研、需求制定、采购文件审核、制度建设、内控管理、政策功能落实、履约验收、信息公开以及对基层的服务、指导、监督等方面,全面提高行政效能。另一方面,抓住采购需求这个重点环节,从需求制定入手,调动各领域专业力量,会同需求部门研究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文件。

第三,积极推行“两级集中”,做大做强省市集中采购。

2019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将推行“两级集中”作为落实深改方案和服务基层的重要举措。从陕西省税务系统政府采购统计数据看,省、市、县三级政府采购的比重分别为57%34%9%,政府采购项目主要集中在省级和市级。结合工作实际,在总局、省局集中的基础上,陕西省税务局进一步推行省、市“两级集中”,积极发挥省内集中采购规模优势,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一是做大省级集中采购。目前已对适合省级统一采购的税服加工制作、机动车保险、税收票证印制、信息化骨干网络线路租用、基建设计、资产评估和基建评审5类项目,由省局统一组织实施;二是做强市级集中采购。对适合市级统一采购的基建维修、车辆加油等项目组织集中采购,逐步促进市局采购力量强起来,通过省内“两级集中”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和采购工作风险。三是在省级采购人才库基础上组建一支采购精英团队。

第四,大力推进税务网上采购,加快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一是建立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统一的产品库。通过优化税务采购网合同签订、履约验收、信用评价、用户反馈、发票提交、资金支付等功能,将税务采购网以协议供货和网上超市为主的初级电子交易平台,升级成为产品数据标准化、供应商充分竞价、采购人自行选购为主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二是优化完善相关功能。在网上超市模块引入在线竞价功能,对办公家具、机柜等需定制的商品,由采购人发布定制采购需求,供应商报价并以最低价成交的方式,有效解决产品定制化难的问题。三是实现互联互通和大数据统计应用。积极实现税务采购网与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加速完善网上采购数据实时查询、比对、分析功能,为采购监督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第五,强化内控监督制约,防范采购工作风险。陕西省税务局从防范采购风险的角度出发,将内部控制贯穿于政府采购全过程,有效化解采购工作风险,推动实现“节支防腐”和“物有所值”的工作目标。一是强化监督制度机制。通过下发《政府采购风险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政府采购事前、事中和事后内部风险监控,进行采购重点环节风险排查防控,结合巡视、审计和督查等外部监督力量,坚持问题导向,排查风险隐患,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合法合规、规范有序。二是利用信息化管控手段。积极探索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嵌入软件当中,通过部门人员岗责和重点环节设置项目规范化操作流程,设置风险提醒,实现过程留痕,让政府采购工作转变为“标准化作业”,为采购人筑起一道科学的防火墙。三是加强追究问责力度。在强化各级领导和采购人员依法采购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堵塞采购工作漏洞的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执纪追究问责力度,并将采购监督、考核评价与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实现对政府采购内控监督和有效制约,形成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防范有力、监督问责到位的监督管理体系。

(蒲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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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15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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