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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掌握非税收入政策 有效化解征收管理难题

栏目: 理论前沿,电子报 时间:2019-12-09 16:56:2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精准掌握非税收入政策  有效化解征收管理难题

■ 胡琳

随着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降费减税一系列政策的相继出台和河北省“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活动的开展,涉及非税收入方面的一些遗留问题和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浮出水面。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成为目前非税收入征收工作的主要难题。

吃透政策是前提

一是梳理政策。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就非税收入总体要求、设立和征收管理、资金管理等作了统一规定。2017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以下简称财税20号文);2018年,两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我们对相关文件一一进行梳理,重点关注涉及的执收单位、收入项目、起止时间、标准变化等,调整河北省非税收入管理系统项目库,清理欠缴收入,公布新的收费目录清单,做到有的放矢。

二是研究政策。首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近年来,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指标就是财政收入质量,即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笔者认为这存在一定偏颇。以沧州市为例,2014-2018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管理的非税收入占全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是25%29%33%34%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起,从土地出让金中计提的“两金”由基金收入转列专项收入,2014-2018年专项收入占全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5%6%7%14.6%8.4%,平均年增长率为1.24%。除掉该因素,2015-2018年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管理的非税收入占全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3%26%19.4%21.6%,呈下降趋势。可以看出,非税收入占比增大,并不是非税收入质量有问题,而是政策调整所致。

其次,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为加强和规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管理,我市认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732号)等法律文件,修订沧州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将市属国有独资企业2018年上缴利润收取比例提高到20%2020年及以后提高到25%。同时,每年度按相关规定安排一定比例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最后,政策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非税收入中的其他收入弹性大、可控性差,也是滋生腐败和乱收费的风险点,为确保应收尽收不乱收,我们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在河北省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中关闭“其他收入”项目,各执收单位提交其他收入口头申请,符合条件的“先开后关”;二是对执收单位提交的其他收入事项,由管理员提交科内集体研究,先定性,看其是否符合非税收入收缴政策范围,是否有审计、纪检部门和中介社会机构的认定,认真加以甄别,有理有据依法征收。

解读政策是关键

就政策本身的解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性质特别的政策。如,老年大学学费是2018年新增加的收费项目,是否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各级财政部门有不同观点。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相关文件批复,应缴入“其他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收费”科目,属于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管理的非税收入,不应缴入财政专户。

二是改革出现的政策。根据国家取消、停征、调整的一系列政策,对非税收入情况作出预判。如,财税20号文规定,自201741日起,取消、停征和免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沧州市本级10个部门16项收费,按可比口径2017年预计减收3252万元。

三是政策引导类。省财政厅、物价局等联合发布的冀财税〔20173号文件对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范围、职责、收缴管理方式作了规定,要求缴入“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科目。目前,从我市本级国有资源收入情况看,固定资产形成的出租出借收入相对到位,广告收入管理相对规范,其他部分基本是空白,有待进一步挖掘落实国有资源中的其他项收入。

此外,对历史遗留问题,我们也做了相应的处理。以往年度沉淀下来应交未交的款项,如某学校以前年度未上缴的择校费,该项目已取消,单位不再具有收费的资格,无法通过执收单位直接上缴财政,由于是“一问责八清理”查出的问题,最终由监督检查部门作出处罚决定,作为罚没收入入库,符合罚没收入相关政策,或由审计、纪检部门出具意见,按其意见上缴财政;无法支出形成的坏账、死账,属于财政资金,不是依据某项政策形成的非税收入,无政策依据,不能作为非税收入。

落实政策是保障

“三”严让政策落实不走样。一是严格按照文件执行。遵照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抓落实,及时调整系统中收费科目编码,保证收费行为合法性,并对预计减少收入情况进行摸底,做好政策与实际工作的衔接,执征部门追缴欠缴的收费,财政部门严格按比例、级次入库。二是严格月报分析。要求各县(区)每月前三天报送月报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及政策变动,分析全市收入增减变动情况、原因、主要做法及存在的问题。三是严格挖掘非税收入新的增长点。2018年,我们起草了《关于加强市本级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挖掘非税收入增长点的报告》,提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市领导分别批示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三”强让政策落实上水平。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根据政策的完善、更新及实践,总结了周例会制度、科室横向沟通制度、代开票据“十条制度”等,及时解决征收工作中的问题。二是强化学习,提升综合能力。三是强化财政科研。深入执收单位,了解一手情况,尤其是试点单位,形成调研材料。2017年,《沧州市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研究》获得河北省财政厅科研课题二等奖。

(作者单位:河北省沧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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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15期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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