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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对扶持不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

栏目: 理论前沿,电子报 时间:2019-08-22 18:11:4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政府采购对扶持不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

——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下)

■ 姜爱华 朱晗

六、政策建议

本文通过对不同口径下政府采购规模和地区人均GDP的实证分析证实了政府采购拉动不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可行性与潜能,针对这一结论,提出如下建议。

(一)结合地方经济特点有针对地设置倾斜政策

根据实证的结果,可以发现中西部地区比较欠缺私人部门投资和居民消费。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政府采购在设置评审优惠措施时应当有针对性地给予倾斜政策。将重心放在西部的生产型企业和中部的商业贸易型企业上,调整投标门槛,给予中标优惠,以采购合同为纽带,实现供应链不同端的发展。以美国航空航天局对采购合同的分配比例为例,对目标就业区、妇女领导、伤残军人领导、少数民族领导的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小企业分别给予12%5%3%5%的合同额,满足FAR规定的23%的平均金额。对于10万美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合同,特别给予价格优惠照顾,中型企业享受的价格优惠幅度为6%,小型企业享受的价格优惠幅度为12%。另外,在采购方式上也可予以简化,如美国FAR设置了简化获得门槛(simplified acquisition threshold),要求3500美元至15万美元之间的采购项目,应当优先考虑为中小企业预留,而15万美元以上的项目,首先应当关注企业的资质与合同履约能力。

(二)鼓励不发达地区企业跨区域承接分包合同

一方面,当前我国政府采购的地方保护主义还很明显,而鼓励不发达地区企业进入发达地区跨区域参与招投标,并在评标标准上给予税收优惠减少合同成本,增加其中标的可能性,有利于激励不发达地区突破省域限制开发业务。另一方面,大力推行合作伙伴型政府采购合同分包模式,在主供应商为发达地区企业时,将合同分包给不发达地区企业,可以间接提高不发达地区企业的业务承接能力和合同管理能力。例如,美国部分领域要求大公司作为总承包商必须将其中标的合同订单进行拆分,以承担产品或服务质量与供货时间的风险,并对分包给那些中小型企业的部分予以监督和指导,如此兼顾了政策目标和合同质量。部分大合同还会进行二级拆分,以保障更小企业或个人的利益。如一些地区规定,大订单持有者须将23%3%3%5%5%的订单分包给小型企业、历史经济落后地区企业、伤残退伍军人企业、弱势小企业、妇女企业等五类。甚至还可鼓励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通过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企业组建联合体进行投标,增加不发达地区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概率。

(三)合理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和PPP合同放大乘数效应

政府购买服务和PPP合同与政府的一次性采购不同,它的服务提供时间较长,且具有一定的持续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PPP合同有利于在较长的一段时间拉动相关产业,衍生各种需求,调整经济结构,拉动经济增长。除合同时间上的优势外,政府购买服务和PPP合同还能实现公共服务和私人提供能力相长,于政府来说,改进了公共服务的绩效,同等的财力可以实现更大的效益,放大乘数效应;于企业来说,增加了企业承接工程服务的机会,扩大了合理的利润空间。

(四)为不发达地区企业提供多元化专业化指导服务

不发达地区的企业承接业务能力相对较差,跨区域中标相对处于劣势,很大程度也归因于企业参与招投标的专业能力有待提高。为照顾不发达地区企业参与投标,可以设置多样化的咨询服务机构,指导这类满足生产能力要求的企业合法合规地参与到政府采购中。部分企业自身没有意识到可以竞争政府主导的合同,专业化的指导服务正是增加这部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例如,英国政府内阁办公室不仅在程序上免除了10万英镑以下政府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减轻中小企业繁冗的项目文件准备负担,并通过网络向中小企业提供名为“赢得合同”的免费培训课程,引导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同时开启了一项供应商发展计划(Supplier Development Programme),免费提供相关专业培训、支持和信息。

(五)完善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的法律法规

要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的政策还必须有法可依。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可以改善政策环境,明确适用的采购方法,明晰采购流程,公开采购信息,核查供应商资质,规范资金管理,加强采购监督,遏制寻租行为,引导相关主体坚持政策导向,积极执行政府采购的政策目标。可参考国外的方法,通过法律法规将给予不发达地区的政府采购合同份额、不发达地区企业的价格优惠幅度以及如何进行合同分包等进行明确规定。

(姜爱华系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朱晗系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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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86期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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