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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栏目: 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9-05-30 18:44:24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八百六十三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核心业务系统升级保障项目UPS及机柜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TC180NB0R)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宝士达电源(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101182901

被投诉人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

被投诉人2: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4:招标文件相关技术需求设置不合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4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就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设置不合理的问题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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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六十四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07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八批)项目(B包)”(以下称本项目)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本项目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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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62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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