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实务操作 >> 高校采购电子报 >> 中国政法大学:规范应急采购管理

中国政法大学:规范应急采购管理

栏目: 高校采购,电子报 时间:2019-05-30 18:34:0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高校动态】

中国政法大学:规范应急采购管理

本报讯记者杨文君报道近日,中国政法大学针对校内应急采购出台了管理办法,明确了应急采购的概念、适用情形、管理形式、管理程序,供应商选定范围以及价格确定标准,确保应急事件的妥善处置,规范应急采购行为。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应急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应急采购是指为了及时处置应急事件直接采购学校规定的公开招标限额(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在应急采购的适用情形方面,《试行办法》指出,应急采购适用于以下五种情形:突发水、电、暖、燃气、通讯、网络、道路、管线、电梯、中央空调等设备、设施的故障抢修;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校园安全的应急处置;为完成上级相关部门紧急任务而进行的采购;为处置直接严重影响教学科研工作、师生学习生活的突发事件而进行的临时性紧急采购;其他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认定的应急事件所需临时性紧急采购。

对于管理形式,《试行办法》规定,应急采购实行归口管理。水、电、暖、燃气、道路、管线、电梯、中央空调等故障抢修由后勤保障处负责;通讯、网络等设备设施故障抢修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后勤保障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校医院和相关部门负责;校园安全(含消防)、维稳等由保卫处负责;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由学校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负责;为完成上级相关部门紧急任务和其他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认定的应急事件由学校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负责。

关于应急采购的实施程序,《试行办法》明确,因水、电、暖、燃气、通讯、网络、道路、管线、电梯、中央空调等设备、设施的故障抢修以及突发性事件事故的应急处置而进行的现场处置性应急采购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主管校领导,征得其同意后可根据现场处置需要直接从相关的专业性供应商处采购,同时报告招投标及采购领导小组并依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其他非现场处置性应急采购由归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招投标及采购领导小组审核意见,采用邀请招标、比选采购、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组织采购。

《试行办法》对供应商的选定划了范围。水、电、暖、燃气、通讯、网络、电梯、中央空调等专业垄断行业的,应选择相关行业指定供应商;应急采购应当优先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内的协议供货厂商、协议供货代理商、定点企业或入围企业名录中确定供应商;应急采购所需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外的,应从相关优质的专业性供应商中确定,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曾经在学校采购项目中中标且履约良好的供应商。

此外,《试行办法》还强调了价格的确定标准。工程类应急采购的工程造价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现场处置所需的仪器、设备、零件等物资类采购价格以询价、厂商报价为准。如事后发现价格严重偏离的,应与供应商重新进行价格谈判,予以调整;非现场处置所需的仪器、设备等物资类采购价格以招投标及采购领导小组审定的采购方式的实施结果为准;服务类采购价格以招投标及采购领导小组审定的采购方式的实施结果为准。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62期第3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