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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政府采购监管

栏目: 2018峰会特刊,政采要闻,电子报 时间:2018-12-11 10:10:2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编者按:近年来,政府采购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常态监管、协同监管、动态监管紧密联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相互贯通,强基固本取得新的成效。针对面广、量大、高度复杂的采购活动,各级财政部门将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从具体事务向完善制度、落实政策转变。不断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对代理机构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同时,依托信息化和大数据分析,加强对采购活动的动态监管,重点加强对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项目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预警跟踪。此外,运用第三方评估对政府采购透明度、规范性及采购结果等开展综合评价,通过社会监督推动采购制度完善和活动规范。

创新政府采购监管

【创新代理机构监管】

日前,财政部等29个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对政府采购领域失信主体采取一种或多种惩戒措施,涉及当事人包括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以及评审专家。

近年来,财政部在促进代理机构规范发展上频频发力。今年1月4日,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划定多个“硬杠杠”。如要求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应拥有不少于“5名以上专职人员”,进一步促进代理机构规范发展,就是其中的亮点之一。  

目前,全国已有9800多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这一数量庞大、人员众多的代理队伍能力的提升,对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意义重大。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政府采购代理市场经历由快速发展到相对稳定的进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数量快速扩张、无序散乱、过度饱和的初级阶段发展到了更注重品质、更加规范的新阶段。

事实上,为创新代理机构监管,早在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修改政府采购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其中明确取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实施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

上图:山东省威海市财政局在开展对当地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时所收集的相关材料。

上图:2015年7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组织召开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培训班。


【信息化建设迈向新高度】

目前政府采购活动中,从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采购方式审批到专家抽取、信息发布、数据统计等方面都已初步实现了信息化。在电子商城的建设上,各地也是积极出招,各显神通。2017年12月8日,财政部副部长刘伟在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大力发展电子化采购,充分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业态,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与第三方交易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解决目前的“信息孤岛”“协同不足”的问题。未来,全流程电子化将是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终极目标。目前,已有多地做了有益探索,如广东、天津、湖北等地。

上图:2018年6月2日-3日,高校采购管理与电子招标信息化建设研讨会在天津大学举行。与会代表围绕高校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展开了头脑风暴。

上图:2016年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工作培训班就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工作等问题展开讨论。

上图:2018年11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针对区直单位举办了电子卖场上线前的操作培训班。


2017年12月7日至8日,财政部在广西南宁召开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伟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认为,政府采购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分析新时代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持在改革中推动新发展、开创新局面。

刘伟表示,做好新时期的政府采购工作,要坚持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谋划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他指出,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他认为,在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过程中,应妥善把握和处理好简政放权与创新监管的关系,通过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监管理念,从加强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创新监管方式,依托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加强对政府采购关键环节的动态监管,增强政府采购监管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强化内控机制建设与信息公开】

近年来,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积极探索建立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制度,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从中央到地方,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内控管理。例如,2016年,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采购当事人通过明晰事权,依法履职尽责;合理设岗,强化权责对应;分级授权,推动科学决策;优化流程,实现重点管控等。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是推动采购活动更加规范高效透明的一项重要抓手。做好政采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7月17日财政部出台《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2017年4月25日,财政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从推进各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络平台建设、完整全面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健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与监督4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上图:广东省财政厅召开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是2015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2016年10月10日,财政部出台《关于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的公告》,明确在政府采购领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这项工作是指财政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的活动。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财政部对随机抽取的北京、重庆、广西、海南4个省市的2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检查。地方随后跟进,包括河北、浙江等省都印发了文件。

上图:2017年1月25日,浙江省财政厅印发《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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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17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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