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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将对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进行考试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8-12-06 17:13:1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业内动态】

海南将对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进行考试

本报讯 海南省财政厅将于12月16日组织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考试。未参加考试或考试及格人数未达到5名的代理机构当年均列为“不合格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被暂停代理资格,不得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海南省财政厅明确,此次考试报考人员为已在该省备案的社会代理机构的专职从业人员,每家代理机构报考人数应不少于5名。考试内容包括国家和海南省现行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采购操作实务等知识。考试采取闭卷机考形式。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考试时间为6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成绩。海南省财政厅还强调,对于未参加考试或考试及格人数未达到5名的代理机构当年均列为“不合格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合格的代理机构暂停其代理资格,不得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合格的代理机构可参加次年6月份的补考,补考后有5名专职从业人员通过考试的,恢复其代理资格。对于考试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将取消其本次考试成绩,两个自然年度内禁止参加海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考试,并对其所在代理机构进行通报批评。经他人举报有作弊行为或存在其他作弊嫌疑的,事后一经查实,本厅将认定为考试作弊,并按考试违纪处理。

据了解,今年7月,海南省财政厅出台《海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其中规定,根据财政部“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培训,增强代理机构业务能力”的精神,省级财政部门原则上不再组织也不再委托其他机构组织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统一培训(有特定培训任务的情况除外)。社会代理机构既可选择参加政府采购行业协会举办的培训,也可选择参加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与政府采购政策业务相关的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省级财政部门将于每年12月组织一次对全省代理机构的现场集中考试,考试结果作为每年对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各代理机构应派出不少于5名专职从业人员参加每年的现场集中考试,对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的考试内容包括:国家和海南省现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制度办法、政府采购实务等。对于未参加现场考试或考试及格人数(含60分,满分为100分)未达到5名的代理机构当年均列为“不合格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合格的代理机构暂停其代理资格,不得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海南省财政厅将于每年6月对上年“不合格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后有5名专职从业人员通过考试的,恢复其代理资格。

(琼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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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16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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