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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基层视角“洞见”政采改革中的“五大关系”

栏目: 地方经验,电子报 时间:2018-11-01 18:36:2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全国基层政府采购新时代新作为系列·北京市石景山区篇】

以基层视角“洞见”政采改革中的“五大关系”

——访北京市石景山区财政局副局长金志刚

■ 本报记者 杨文君

在去年的全国政府采购会议上,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伟切中了当前我国政府采购中的“症结”,为促进政府采购改革理清了“五大关系”之“脉络”。

“斗转星移,时过一载。”让我们把镜头切换至基层,其在政府采购改革之路上又描绘出了怎样一幅画面呢?为此,本报记者就政府采购改革中的“五大关系”采访了北京市石景山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副局长金志刚。

“局部”与“整体”相辅相成

政府采购制度一直是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每一位政采人所要面临的课题。

关于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与财政整体改革之间的关系,金志刚认为,目前国家正在实施以市场化为导向、以市场供给约束为标准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管理的三驾马车之一,在财政整体改革、构建现代财政体制当中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比如说通过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倾斜,能够落实公共财政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弥补市场失灵,体现非市场盈利行为的公共财政特征;给予所有潜在投标人无差别待遇,激发其竞争活力,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政府采购是整体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前面连着财政预算管理,中间伴着资产配备标准、政府购买服务和PPP项目,后面跟着国库支付、绩效评价和资产管理。各组成部分间的业务关联性和相互依存度非常高。哪一环没做好,都会影响到其他环节,影响最终采购标的的实际使用效果。

按照上述理念,可以说,在处理“局部”与“整体”改革关系的方面,区财政局做到了让二者“相辅相成”,取得了不错的成绩。金志刚告诉记者,石景山区的政府采购工作起步于2000年,当时的规模只有1115.70万元,2012年政府采购规模达到3.43亿元。从2013年开始,政府采购步入了快行道,无论数量还是金额都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政府采购在疏解整治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开展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搭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精准帮扶,推进“两大生态”建设,全力打造“六个先行区”,争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等石景山区重大战略和重点工作部署上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阳光”与“物有所值”并行

采购程序要“阳光”,采购结果更要“称心”,这正是政府采购的“初心”所在。对此,区财政局是怎样处理采购程序透明和采购结果“物有所值”之间关系的呢?金志刚指出,在规范采购程序方面,社会各方目前对政府采购监管的期待和要求也越来越高。面对巨大的工作压力,区财政局作为监管部门,首要的是把握政府采购过程是否合法合规、信息披露是否全面透明、供应商是否受到差别待遇,为政府采购这个市场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大环境。这是采购结果能够“物有所值”的制度基础和保障。“作为监管部门,我们有责任构建结果导向型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金志刚说到。

金志刚进一步指出,对于“物有所值”采购目标的实现,值得不值得,一方面需要进行定量分析、绩效评价,用数据说话;另一方面是预算单位作为采购人的主观感受和体验,预算单位的一句值不值,就能给采购结果定了性。所以,区财政局还需要加大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指导和培训,帮助预算单位按照“分时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强化采购需求、政策落实、信息公开、履约验收、结果评价等内部管理。首先从采购源头上,让预算单位在实施采购前做好市场调查和价格测算,并在确认招标文件时,根据采购特点和实际情况推敲和修订合同范本,明确详细具体的履约验收和售后服务要求;在采购的最后环节,预算单位应严格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再按照合同进行履约验收。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解决履约验收过程中的争议,主张和维护自己的权利。供应商最终提供的货物、服务等是否满足合同约定,预算单位应当切实担负起自己的主体责任,同时要有意识地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监管创新让放权更“自如”

让监管穿上创新的“新衣”,放权才会更“自如”。

金志刚强调,随着政府采购市场的不断扩容和社会关注度的日益提升,我们要想继续“老一套”的监管思路和模式,显然是行不通的,需要用创新思维促发展、促监管,根据政府采购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调整监管方式方法。区财政局将“放管服”和创新监管有机融合在一起,并在实践中逐渐摸索出了一条具有石景山区特点、基于“互联网+政府采购”下的基层“放管服”之路。

此外,金志刚还告诉记者:“依托今年1月1日正式登陆互联网的石景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平台,我们在放、管、服上都有新的尝试和举措。”他指出,放,体现在简化审批流程、下放审批权和放宽经销商数量等三个方面。管,体现在实施网络巡查、项目预警提示、拓宽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加大年度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和对集采机构工作考核力度、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等五个方面。服,体现在通过取消纸质资料备案,实现用户线上注册,实施一键式商城采购下单等措施有效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通过热线电话、工作邮箱、工作微信群,及时为当事人解疑释惑;通过“订单制”“送餐制”授课、面对面沟通、推送专刊等形式多样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当事人政府采购法律意识、主体意识和业务水平。

政府要在市场中多加“历练”

政府采购一头连着政府、一头接着市场,除了市场交易,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也是尤为重要的,在这方面,石景山区是如何贯彻的呢?

金志刚告诉记者,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这是区财政局作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时遵循的基本原则。2014年,财政部取消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后,区财政局作为基层监管部门一度陷入迷茫,觉得没有资格审查如何保障代理机构的代理业务水平?但随着政府采购市场越来越大,区财政局看到了大量新代理机构的涌现、一些老代理机构业务的萎缩。政府采购代理市场鱼龙混杂的同时,代理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于是,突然意识到代理机构业务水平强不强,不是简单的通过资格认定来决定的,必须经过市场的大浪淘沙、优胜劣汰,“称职”的代理机构才能更快的成长起来。不光代理机构要在市场当中历练,预算单位作为消费者,也要到市场上磨炼。现在,根据简政放权的改革要求,还权给预算单位,可预算单位有点儿不适应了。于是,区财政局采购科的办公电话经常是铃声不断,成为了热线咨询电话。究其原因,以前采购的前置审批,使预算单位没有形成强烈的主体意识、市场意识和维权意识,过度依赖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因此,迈出“放”的一步很艰难,但就像小孩开始学走路时,大人必须放手,否则预算单位无法真正树立起市场意识和信用意识。

“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扮演好争议的裁决者和秩序的维护者,厘清监管与市场的关系,有所为,有所不为。我们的作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专项检查工作机制,清除各种影响和破坏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公平竞争规则的市场堡垒。二是落实国家的各项扶持政策,实现国家多元化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金志刚向记者详细介绍到。

开放共享促改革

敞开胸襟,方能喜迎“八面来风”。

当被问及“如何从基层角度看政府采购中市场开放与国内改革的关系”时,金志刚回答到:“北京是开放的大都市,需要不断提高开放能力,对接国际一流标准,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城市整体发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就坐落于石景山区,作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涉及属地管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我们必然是带着公平、公正、公开、共享、绿色的理念去做好各项目的监管工作。”

编者按

政府采购不是几本单调枯燥的政采法规,更不是一座无人问津的“孤岛”。相反,它是一项需要各方当事人良性互动的工作。因而这也给石景山区财政局提出了挑战:如何做好服务,才能让政采人“如沐春风”?为此,区财政局积极开拓思路,创新了服务工作方式,让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满载“获得感”。

且听各方当事人如何说

监管部门

石景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的相关负责人:每天,我们科室的电话都会响个不停,主要都是采购人、供应商和代理机构打来的业务咨询电话。面对询问,我们都是逐个解答。除此之外,我们还乘着“互联网+”的东风,自今年1月1日正式上线了“石景山区政府采购平台系统”,利用信息化平台服务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该系统包括六个业务数据库、九个主要子系统。六个业务数据库是指建立互联互通的商品数据库、商品信息库、法律法规库、代理机构库,供应商库和采购人库。九个主要子系统是指信息服务门户、采购计划管理、诚信体系管理、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电子商城(协议采购)、项目采购、定点采购,竞价采购和基础数据管理。用户类型不同,使用界面也不一样。比如,采购人可以根据品目和需求的差别,选择协议采购、定点采购、项目采购和竞价采购,填报采购计划环节。对于供应商,凡是在石景山区按照区县共享原则完全共享的市级中标供应商,不再提交任何纸质资料,直接上网注册、登录,即可受理石景山区采购人的采购计划。而在代理机构方面,所有项目采购不再线下报送纸质资料,所有采购过程在线留痕;未达公开招标标准的项目需要变更采购方式的,不再需要财政部门审核,由代理机构自行变更即可。

采购人

石景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我们民政局的采购量其实不是很大,相关的专业人员也比较缺乏,因此对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政策常常吃不准,遇到问题总是要临时想对策,所以就会经常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的工作人员询问,但是他们从来都没有不耐烦过,并且总能第一时间帮我们解决问题。就在今年4月份,我们利用新上线的“石景山区政府采购平台系统”进行了“首单”石景山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竞价采购。第一次用系统、第一次采用竞价方式采购,我们当时问题特别多,这些困难区财政局都一一对应地帮我们解决了,真的非常感谢他们。

石景山区民政局政府采购经办人范蕊:我每天都要使用“石景山区政府采购平台系统”,除了一些必要的政府采购业务以外,我还会在上面查阅一些区财政局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或者是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这些内容对我平时的工作帮助很大。

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副总裁胡杰:石景山区财政局的服务工作“无懈可击”,面对政策咨询,他们可以做到“百问不烦”;对于代理工作上的“瑕疵”,他们总是给予理解,该批评的批评,该指导的指导,而不是“敲打”。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的副处长屠筱军:尤其是这次新上线的信息系统,对我们代理机构的工作带来了一番新的“舒适”体验。如,政府采购关键环节可以在网上留痕;采购人同代理机构签订完委托协议后必须将其上传至信息系统,否则接下来的采购流程无法继续。而以前常常需要代理机构追着采购人签委托协议,这减少了纠纷,也提高了采购效率;信息系统可以自动生成合同编号,较之前很多采购人不编号的情况,规范了合同管理。总而言之,页面清晰、系统稳定、操作简便、流程优化畅通。

(文字/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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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06期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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