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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价格监控各方显神通

栏目: 电器 时间:2014-02-21 10:51:0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实习记者  王晓清

 

本报上期报道了很多地方通过网上二次竞价和不断进行市场调查的方式,来进行协议供货空调采购的价格监管,此外,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简称国采中心)拒绝非主流机型的做法为空调采购价格监管提供了前提和条件,同时有省份也正在酝酿制定政府采购市场“参考价”,这无疑将为空调协议供货价格监管再添“砝码”。

特制机型遇“红灯”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在2010-2011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空调集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拒绝投标人向政府采购提供特制机型,投标人所投机型均应当为市场供货的主流机型,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销售所投全部机型的各省市主要卖场或销售点名称,以便国采中心进行后期履约和价格监管。

国采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市场调查,若投标人中标后一旦被发现其所投机型与市场相比不具备可比性或供货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国采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在政府采购市场上,有种奇怪的现象:有些产品的机型多是企业特别提供的政府采购特制机型,这种“冷门”、“生僻”的机型在大众市场上很难找到相应型号的产品,导致政府采购价格便失去了与大众市场采购价格的可比性,使得政府采购价格监管较为被动。

有关专家对于国采中心这一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该专家认为,拒绝投标人向政府采购提供特制机型将有力扼制一些供应商利用特制机型来钻价格“空子”的不良做法,有利于强化政府采购价格监管。

 

市场“参考价”浮出水面

 

记者通过采访发现,很多地方没有采用限制特型机的方式,只要是获得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里的产品,均可以参与到政府采购的供货中去,“虽然我们没有规定采购主流或非主流机型,但是按照采购人正常的心理需求来说,他们也更愿意采购那些品牌好、销量高、市场评价好的产品,这本身也有利于我们对价格的监控。”天津市政府采购办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另外,一些省份的电子反拍系统也更加有利于政府空调采购价格监管。一些省份充分利用了其电子政府采购的优势。 当采购方与现有的协议供货商在价格方面达不成一致时,采购方就可以发布反拍公告,让所有的非协议供货商都参与供货,打破价格垄断,最终以最低价采购;通过打破一些供应商的价格同盟,为采购人降低采购价格提供了有效手段。

记者还在采访中获悉,目前有省份正在研究出台空调等货物政府采购的市场“参考价”,并将实现全省资源共享,让采购部门做到心中有数。由于这是一项较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区域差价、价格的季节性变化、数据采集、区域选取、时限控制等问题,该“参考价”作为一个初步构想还有待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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