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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更细化 服务要求颇严格

栏目: 汽车,政采要闻,电子报 时间:2018-06-07 18:38:3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2018-2019年度警用车辆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结果公布

采购需求更细化 服务要求颇严格

■ 本报记者 孙冉冉

近日,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警采中心”)2018-2019年度警用车辆协议供货采购项目落下帷幕。本次采购共分为13个包组,采购车型共13种。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公安部警用车协议采购项目每年的采购量均达到3万余台,采购车辆总数和采购车型数量在公务车采购领域里都十分可观,因此一直都备受广大车企关注。

采购车型更为细化

本次警用车辆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入围的车辆主要用作执法执勤用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去年年底发布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执法执勤用车属于公务用车中的一类。

相比于上一期警用车辆协议供货采购项目,本期采购的包组增加,采购车型也更为细化。上一期警用车辆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共分为7个包组,分别为轿车、越野车(含SUV)、客车(含MPV)、皮卡(含厢式)、货车(含栏板式和厢式)、摩托车、新能源电动车。

而2018-2019年度警用车辆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则共有13包,按照排量、价格、长度等参数,对不同车型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划分。其中,第1包是排量1.6L(含)以下、价格12万元(含)以下的轿车。第2包为排量1.8L(含)以下、价格18万元(含)以下的轿车。第3包采购内容是第1、2包未包含的轿车。第4包采购的是排量2.5L(含)以下、价格25万元(含)以下的越野车(SUV)。第5包采购内容为除第4包外其他类越野车(SUV)。第6包采购的是车长不超过7米的轻型客车(含商务车MPV)。第7包为车长大于7米但又不超过10米中型客车。第8包为车长大于10米的大型客车。第9包采购内容为皮卡(含厢式)。第10包为货车(含栏板式和厢式)。第11包为摩托车,包含燃油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两种。第12包为新能源电动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氢燃料机汽车。根据招标文件,第12包所采购的新能源车具体车型可以是轿车、越野车以及各类客车等,但供应商不能与前面各包内容重复报价。第13包采购的是全地形车,这是本次采购新增加的车型,可由汽油机、柴油机驱动、电驱动或混合动力驱动,包含全地形车、雪地车和沙地车。

据悉,本期警用车辆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由各级公安机关、行业公安和民警等单位共享。将采购车型进一步细分,可以使采购需求表述的更为详细、准确,一方面更方便供应商针对各包组不同的需求精准响应,另一方面也能使采购单位能够更准确、方便地选择到满足使用需求的车型。

对于服务要求较为严格

记者对比了警采中心此前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后发现,此次采购对入围供应商在服务方面提出了较为细致和严格的要求。

在售后服务方面,本项目要求入围供应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公安机关警用车辆售后服务月,建立绿色通道,提供差异化优质服务和进行客户回访服务,同时建立警用车辆信息库,建立警用车辆售后服务体系和流程体系,设立24小时服务专线电话。

在供货服务方面,该项目要求响应人在接到协议供货订单后,需承诺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预计生产完成时间,按与警采中心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为保证供货速度,响应人还须建立主力产品目录,即企业常用产品类型,可以保证现货供应,建立物流运输周期承诺制,以及应急保障机制。

此外,该项目还要求入围供应商提供信息化支持服务。入围供应商一方面需要提供新产品申报信息,主要包括新车型上市时间、市场指导价区间、性能特点、新老款车型差别等。另一方面需要提供产品变动信息,企业车型如出现停产、改款等情况,应及时以通知的形式告知警采中心。还要提供订单执行进度信息,供应商须按照时间要求及时传递采购订单执行情况和反馈相关数据信息。

自主品牌入围数量增加

从采购结果来看,2018-2019年度警用车辆协议供货采购项目有更多的自主品牌汽车入围。通过此前的数据对比可以发现,该项目往期入围的车型多以合资品牌为主。随着近年来自主品牌汽车不断发展壮大,本期警用车辆协议供货采购项目自主品牌车型的入围比例也有所增加。广汽传祺、吉利、江淮、奇瑞、长安等自主品牌均有车型入围。特别是本次新增的车型全地形车,入围的4家供应商全部为国内车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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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68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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