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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栏目: 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8-05-21 19:14:1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五百六十七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汉水路76-6号软件园二期A栋1-2层17号办公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智慧校园软件平台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本项目存在未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第五百六十八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1506自编之一、之二房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7年度第六批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投诉案处理过程中,发现存在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第五百六十九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工路2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大连理工大学智慧教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UTASZ-2017048)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存在部分评审标准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第五百七十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学院培训平台转型升级公有云租用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GC-FG4170358)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16号8幢

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相关供应商: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软件)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1号

当事人: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华为软件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经审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华为软件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综上,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华为软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部分认证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扣除相应得分后,华为软件仍排名第一,不影响中标结果。

(第五百七十一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2017年海关总署新闻宣传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HG2017C3-046)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庆讯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9号院25号楼12层2-120

被投诉人: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海关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内大街6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海关采购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投诉人报价最低,却不是成交供应商,不符合相关规定。本机关依法受理调查并作出了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经审查,投诉人响应文件满足询价通知书第14项的实质性要求,询价通知书第15项不属于实质性条款,询价小组以此为由拒绝投诉人报价的行为不当。投诉事项成立。

综上,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责令海关采购中心就询价通知书编制不规范等问题限期改正。

(第五百七十二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高检院机关机房空调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GC-HG4171123)举报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1:北京君腾达制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腾达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和义西里一区10号楼底商06

当事人2: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当事人3:最高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器材装备处

地址: 北河沿大街147号

二、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君腾达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我部依法受理调查,并作出了监督检查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关于举报事项,经查,君腾达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举报事项成立。

综上,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举报事项成立,决定本项目中标无效。

  (第五百七十三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深圳市新安盾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深圳市新安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环观南路72-1号创客大厦307-308室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海关总署2016年刑事照相检验鉴定设备(第三次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G17GK-A0101-D059)投诉案处理过程中,发现深圳市新安盾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深圳市新安盾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29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第五百七十四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北京同辉无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北京同辉无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毛纺路临57号院北楼106室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项目编号:ZC-AZB17174)监督检查处理过程中,发现北京同辉无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北京同辉无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47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第五百七十五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风云四号A星地面应用系统业务运行支撑平台存储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GC-HG4170608)作出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易德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政府内

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相关供应商: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信集成)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8号南九楼庆亚大厦A座413室

当事人:国家卫星气象中心

地址:中关村南大街46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电信集成所投产品1、产品2应当但不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17号令)的CCC认证。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产品1包含A和B两种型号,A和B均属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无法认定产品2是否属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

综上,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投诉事项中关于A和B应当但不具有CCC认证的内容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中关于产品2应当但不具有CCC认证的内容缺乏事实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电信集成不具备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的条件,中标无效。

(第五百七十六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丹霞路集成大厦11楼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机房强电改造项目采购”(以下称本项目)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本项目存在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更正公告内容不完整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十三条、《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第五百七十七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央党校数字图书馆工程数字资源服务中心服务器及配套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ZC-AZB17215)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同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17层B室

被投诉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直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相关供应商: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金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1006室

当事人:中共中央党校图书馆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中直采购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科金财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处理器扩展能力≥32路”、“PCI-Ex16插槽”及“内存容量最大可扩展至4TB”三项技术要求。投诉事项2、3:中科金财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数字化加工服务器”、“多媒体采集、编辑服务器”中“硬盘扩展可支持24块2.5寸SAS硬盘扩展”的技术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中有关中科金财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处理器扩展能力≥32路”、“PCI-Ex16插槽”技术要求的内容成立。根据第十七条

(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中有关中科金财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内存容量最大可扩展至4TB”技术要求的内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3均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扣除中科金财相应得分后,其综合得分不再为第一名。中标结果无效。

(第五百七十八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沈阳七斗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沈阳七斗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6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海关总署2017年缉私远程侦查设备采购项目”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沈阳七斗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与检测报告出具机构的存档件内容不一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沈阳七斗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申辩理由均不成立。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沈阳七斗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82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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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63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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