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 深圳:讲法规 重操作 强责任

深圳:讲法规 重操作 强责任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8-04-19 18:23:0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八方要闻】

深圳:讲法规 重操作 强责任

该市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

本报讯  日前,深圳市财政委与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合举办的2018年度深圳市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圆满结束。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培训按照培训对象和侧重点的不同进行了分场设置,分别安排了上午和下午两场不同内容的培训。

上午场的培训,由深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段传尧主持。深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副主任邵洁笙分别对2018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范围、采购人主体责任及相关要求、采购环节需注意的事项、深圳市出台的重要采购政策,以及财政部新出台的部门规章等重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以进一步增强各采购“官员”增强依法、依规采购的意识,切实履行好采购主体责任。

培训会上,段传尧,深入剖析了当前政府采购的重点难点问题,详细介绍了深圳市政府采购在遏制低价中标确保采购质量方面的有益做法、在提高采购效率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方面的主要措施、在强化采购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方面采取的措施。段传尧强调,在目前“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采购单位的采购自主权进一步扩大的情况下,各单位要“管得住”、“接得住”,切实履行好采购主体责任。具体为:

一是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和工作流程;二是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确保懂法、依法、守法;三是加强业务研究,确保各项制度和政策执行到位;四是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下午场的培训是由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叶剑明主持的,并分别针对六方面内容进行了讲解和培训:包括货物类项目采购业务操作培训、工程类和服务类项目采购实施要点、预选采购业务培训、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及评价、金财工程政府采购子系统操作培训以及采购政策和法律法规讲解。

来自深圳市一级预算单位负责政府采购的相关领导、下属单位政府采购负责人、各区(新区)财政局(发财局)分管政府采购的局领导及采购科科长、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上午的培训。同时,还特别邀请了市属公立医院、市属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分管政府采购的院(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部分市直重点单位重要采购项目需求(使用)部门负责人,以及市政府采购协会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上午的培训。

来自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政府采购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各区(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了下午场的培训。此次的两场培训共计1500多人参与。采购单位普遍反映此次培训内容全面、针对性强、具有很强的操作意义,能及时解决他们在采购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王汉珏)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55期第2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