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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吉市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 时间:2014-02-21 10:54:1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项目名称:监控系统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1年6月30日至7月22日8:30-16:00(双休日除外)
开标时间:2011年7月27日9:00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为其拟采购的延吉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校园监控系统采购及安装、调试等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厂)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YJZFCG11-10046
二、招标内容:延吉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校园监控系统公开招标采购(明细单见招标书部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具有企业税务登记证;
3.具有企业社保登记证;
4.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产品要求通过中国强制性CCC认证,要求CCC认证上的“申请人(委托人)名称及地址”与“制造商名称及地址”相同。生产厂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提供主要产品(摄像机及存储设备)的公安部门检测报告和合格证;
7.代理商(投标单位)投标,提供主要产品(摄像机及存储设备)销售代理授权书;
8.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9.投标单位具有省级公安厅颁发的一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资质;
10.投标单位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11.具有近两年成功工程实施案例(单体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12.根据《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员供应商注册登记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2.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采购中心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四、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或汇入我中心账户,500元/份,售出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帐户名: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271211614018000098839
开户行:交通银行延边河南支行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本票、汇票等方式可直接至开标现场交于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并换取收据;银行转账或直接以现金解款至政府采购中心账户,请带好银行回单至开标现场换取收据。
六、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2011年7月22日16:00前
提交地点: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传真:0433-2266031
七、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四份
开始接收时间:2011年7月26日13:00
接收截止时间:2011年7月27日9:00
接收地点: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及开标地点:延吉市财政局6楼会议室
八、交货及安装地点:延吉市各中小学
九、采购单位:延吉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
联系人:李钟浩
联系电话:0433-2903937
标代理人(机构):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吉市财政局503室邮政编码:133000
电话:0433-2266031
网址:
www.yjgp.gov.cn
传真:0433-2266031
联系人:刘凤敏、李圣一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

本文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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