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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围

栏目: 绿周刊,电子报 时间:2017-12-04 18:58:1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围

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等三部门近日发布《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宁夏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据了解,此次实施办法明确了6项减免税情形,包括为支持农业生产,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税;为鼓励水资源循环利用,对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税;以及为支持国防建设等方面。

摄影/陆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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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20期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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