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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指定全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告唯一网络媒介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7-11-06 18:28:2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财政部指定全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告唯一网络媒介

本报讯 记者乐佳超报道 财政部近日印发通知,指定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为全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告的唯一网络媒介,并明确了该平台的各类管理事项。

根据通知,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是财政部开发设计和主办的用于全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统一管理的专业网站,其国际互联网网址域名同“中国政府采购网”英文域名:www.ccgp.gov.cn。地方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是其组成部分。为了做到网络互联互通、减少重复建设,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集中发布、分级建设”的管理体制。即由财政部统一负责平台的规划设计、标准制定、信息发布及推送机制建设和考核评价等管理工作,各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当地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各省级(含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应按要求统一使用财政部注册的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各地分网域名。按照信息相对集中、资源共享的原则,财政部指定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为全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告的唯一网络媒介。各地方、各部门按规定及时在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并确保发布信息合法合规、准确无误。具体可通过电子信箱提交或开通帐号以自助的方式在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发布信息。

在平台的栏目设置方面,通知明确,平台主要有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经验交流、观点探讨、指导性目录、服务采购品目、专题专栏等栏目。地方可参照中央信息平台,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做好当地包括县(市)、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加快形成统一有效的政府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

通知还介绍了平台5大类公告内容,其中包括政策法规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部门、地方政府部门制定出台的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文件,包括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等。项目信息,中央部门和地方部门等购买主体在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时,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发布的采购文件及结果、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执行信息。经验交流,发布各地各部门值得借鉴的做法和经验等。观点探讨,发布政府购买服务相关专家观点和理论探讨等。专题专栏,发布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领域工作情况,主要包括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情况、全国性社会组织情况及地方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及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及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情况、有关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情况、地方政府部门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实施信息等。

财政部还在通知中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领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财政部负责对各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部门实施考核。中央单位和省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部门需指定专人作为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联络员,并于2017年11月底前报送财政部,负责相关信息发布和上传协调工作,确保信息发布渠道畅通。

据了解,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为财政部依托中国政府采购网所创办,已于2017年10月31日正式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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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12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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