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政采头条电子报 >> “学习是为将法规要义落实到采购实践中”

“学习是为将法规要义落实到采购实践中”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政采头条,电子报 时间:2017-10-13 09:28:5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为学习贯彻落实87号令,中直机关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在京举办。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张宇航强调——

“学习是为将法规要义落实到采购实践中”

本报讯 记者吴敏报道 近日,中直机关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在北京举办。此次培训主要是帮助中直机关各单位加深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的理解,并对如何贯彻落实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张宇航出席培训班并讲话。他结合本次培训内容和近段时期的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学习,深入领会和掌握法律法规要求。张宇航指出,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87号令是今后一个时期内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这次培训,就87号令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操作要求,进行详细解读和辅导,参加培训的人员要认真学习,加深理解和掌握,以便在工作中更好地执行落实。“更为重要的是,要在平时的工作当中,不断地加强对整个政府采购政策法规体系的学习和掌握,深入理解、准确把握各项政策法规的精神实质和内容要求,并及时关注调整变化情况,切实增强依法采购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要深知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做好服务工作。”张宇航表示。

二是要依法依规,切实履行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张宇航强调,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依法办事,把法律法规的精神要义、具体要求贯彻落实到政府采购工作的实践中。87号令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还权于采购人,明确赋予采购人应有的自主权,在政府采购的多个环节,增加了采购人的参与度,充分体现了权责对等的原则。近几年,财政部围绕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从“程序导向”向“结果导向”转变的工作思路,在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评审专家管理、信息公开、内控管理等多个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不断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

中直机关各单位要积极适应这些变化和要求,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充分认识自身的角色定位,明确职责要求,增强担当意识,不折不扣地将这些规定和要求执行到位,履行好法律赋予的主体责任。在落实政策功能方面,不能只盯着那些大品牌、价格贵的产品,要综合考虑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的实现,坚持落实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在加强内部控制方面,各单位要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健全机制、完善措施、规范流程,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在编制采购需求方面,要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做好市场调研,科学合理地编制采购需求,不能大而化之、敷衍了事。在公开采购信息方面,各单位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及时公开采购合同等相关信息。

在开展履约管理方面,要及时确认采购结果,严格做好履约验收等工作,决不能拖,否则小事就会拖成大事,大事就有可能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一旦出了事情,必须严肃问责。

三是要公平公正,共同维护政府采购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公开、公平、公正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基本原则,努力维护政府采购的公信力,是我们共同的价值追求。近年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中直机关的政府采购工作越来越规范,公开透明的程度也越来越高,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监管部门的充分肯定。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根源还是思想认识没有完全到位。”张宇航说到,作为中直机关的采购单位,要站在对党的事业极端负责的高度,要有率先垂范的意识,坚持做依法采购的表率,坚持把公平公正原则贯穿于政府采购工作的始终。对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必须严格公开招标,不得通过拆分进行规避;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项目,不要走涉密的程序。对供应商,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或差别对待,不滥设投标门槛,不设置履约障碍,让他们充分、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在评审中,要统一标准,不得干预专家评审,确保每一个政府采购项目,程序依法合规,结果公平公正。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也要严格依法做好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地组织好整个采购活动,既要对采购单位负责,也要对供应商负责,主动接受中直机关、监管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监督,维护政府采购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四是要注重廉洁,不断提高抵御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当前,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制度的篱笆越扎越紧。但同时也应当看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政府采购历来是机关反腐倡廉的重点领域,被列入显性权力的清单,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87号令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在赋予采购单位更多自主权的同时,也强化了供应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这就对采购单位依法履职尽责、抵御和防范风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张宇航强调,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同志,直接与市场联系,与供应商打交道,手中或多或少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确保廉洁采购、干净采购是我们的责任,也是底线。我们一定要时刻警钟长鸣,始终保持清醒,坚持职业操守,坚守道德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以实际行动把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落实到位,坚决维护中直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主任韩晓非主持培训班,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副处长龚亮对87号令进行了详细解读,来自中直机关50多家单位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共24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05期第1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