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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规范采购人行为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7-07-31 22:52:5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山东蒙阴县:规范采购人行为

本报讯 山东省蒙阴县政府采购办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蒙阴县政府采购预算单位采购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采购人政府采购行为。

一是采购预算精细化。要求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项目按照采购目录细化,采购如形成固定资产应必须满足单位资产配置要求,严格杜绝无预算、超预算采购。

二是职责权限明确化。厘清角色定位;明确职责权限,还权还责于采购人,真正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权责对等。

三是采购行为规范化。规范采购人在预算编制、采购计划编报、代理机构使用、招标文件制定、合同签订和项目履约验收等方面的工作程序,针对每一个环节都提出具体的要求。

(王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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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86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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