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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采中心启动新一期空调批采

栏目: 绿周刊,电子报 时间:2017-07-31 21:33:2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大标提前看】

国采中心启动新一期空调批采

本报讯 日前,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就中央国家机关2017年空调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第六期(8月)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

该项目采购预算为964.33万元,共计3包。第一包为普通民用变频空调,第二包为普通民用定速空调,第三包为清华大学10匹分体定速柜机空调机。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15分,技术部分55分,价格部分30分。技术部分考核内容包括室内机噪音、室外机噪音、额定制冷消耗功率、能效比、能效“领跑者”、成交产品配送状态查询系统方案。第三包评分标准中,现场踏勘占5分,参加两家采购单位现场踏勘得5分,未参加或只参加一家得0分。

该项目要求响应产品生产厂家提供服务承诺函,承诺内容包括响应产品生产厂家承诺提供的售后服务标准不低于该产品出厂市场标准服务,保修期内免费上门;响应产品生产厂家书面承诺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2小时电话响应,第二个工作日上门服务;响应产品生产厂家在书面承诺免费送货到中央预算单位指定的地点,免费上门勘查设计安装方案;乙方向甲方承诺两个工作日解决问题,否则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机。

该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向采购中心报送截至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与中央预算单位联系情况,采购中心应在网上公示联系情况;成交供应商还应分别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中心报送截至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和20个工作日的送货完成情况,如遇中央预算单位书面反映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送货且无证据表明是由于中央预算单位方面的原因导致的,经核实后每发现一次该品牌将在核实之日起下一期采购项目评审中扣0.5分。履约情况报送格式参见商务部分第二十二条。除上述违约情形外,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或响应文件承诺履约的,如遇中央预算单位书面反映,经核实后每发现一次该品牌将在核实之日起下一期评审中扣1分,并在中央政府采购网公示违约情况。

采购中心将抽查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如遇因成交供应商单方面原因导致履约产品与响应产品技术指标不一致的,一经发现,该供应商自核实之日起至未来6期,每期扣10分,情节严重的,将报财政部门处理。

该项目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2017年8月9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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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86期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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