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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电子报 时间:2017-06-29 17:18:34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上海市浦东新区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共同沟日常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7年6月30日10:00至7月7日23:59

开标时间:2017年7月25日10:00

根据《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SHXM-01-20170623-0438

预算编号:01-17-07207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共同沟日常养护服务采购

服务内容:本项目针对张杨路综合管廊进行运行维护及防水堵漏

服务范围:张杨路南北二侧浦东南路——金桥路路面下约11.125公里的综合管廊主体和附属设施;源深体育场主控制中心,德平路分控中心;2处变电站。

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一次采购3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年底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合同续签一年,续签不超过2年,本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一年。

交付地址:上海浦东

交付日期:本项目一次采购3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年底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合同续签一年,续签不超过2年,本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一年。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927.3044万元

国库资金:人民币927.3044万元

自筹资金:人民币0万元

本项目分为两部分工作内容:

综合管廊运维服务: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57.9874万元

防水堵漏作业的服务: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69.3170万元

各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该招标预算金额,各分项的报价也不得超过对应的招标控制价。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三)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具备电子和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应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办理注册登记与安全认证。

2.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取得投标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不提供,视作不满足资格条件。

3.投标人还应满足下述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同一联合体投标除外)。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遵循下述要求:

(1)联合体各方在各自的资格(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工作,如行业管理部门无相应资格(资质)管理要求的,则联合体各方自也应在各自的经营许可范围内承接工作;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从2017年6月30日10:00至7月7日23:59,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站(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材料。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须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25日10:00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3室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参加,并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其他事项:

(一)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二)现场踏勘时间:2017年7月5日10:00

集合地点:上海浦东新区松林路80号

(三)答疑时间:定于2017年7月6日10:00

地点: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B07室

(四)本招标公告未尽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公用事业管理署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80号

邮编:200120

联系人:奚晓辉

电话:58521843

传真:6882553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4楼4B08室

邮编:200135

联系人:卞晓东

电话:68548100

传真:68542111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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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77期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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