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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举办市级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7-05-11 17:02:2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八方要闻】

山东烟台市:举办市级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

本报讯  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意识,明确采购人的责任和义务。日前,山东省烟台市市级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日前圆满落幕。旨在帮助采购人适应新形势和新调整,熟悉采购操作流程,提高应对采购质疑和投诉等方面的能力。

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新形势下,烟台市对2017年市级政府采购工作做出了新调整。一是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在连续3年连续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的基础上,2017年,继续提高集中目录限额标准。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由部门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政策调整有利于方便预算单位开展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二是由采购人自主选择代理机构。自2017年开始,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确定,由原来的随机抽取调整为由各预算单位从市级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中自主择优选择。三是加强政府采购事后监管。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到投诉处理工作中,加强了投诉处理工作的人员配备。在投诉处理中,从采购结果评价入手,倒追所有采购流程,监督采购人主体责任履行、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水平、评审专家的履职情况和供应商的诚信程度等内容。同时,依法公开曝光投诉及处理处罚情况,切实发挥好财政监督检查职能。

新的调整赋予了采购人更多的权利和义务,使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更加凸显。为帮助采购人顺利完成角色转变,提升全市政府采购工作水平,着力加强市直各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和业务水平,此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如何以法律为准绳、以结果为导向,践行政府采购;财政业务平台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政府采购投诉案例分析;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验收及结算付款等。来自市直各部门及各财政拨款单位的财务负责人或政府采购工作相关人员400余人参加了培训。

(于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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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64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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