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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疆军区物资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电子报 时间:2017-04-10 17:38:3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南疆军区物资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警用运输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4月14日10:00-13:30,16:00-19:30

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4月14日

我部就警用运输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公司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6-LJNJ-1005-05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警用运输车辆采购

具体包括:共一包,9座面包车10辆,需改装配置,加装车载定位系统、ABS+EBD安全系统,签订合同20个工作日内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

(二)企业或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含)。

(三)企业或公司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企业或公司近3年业绩满足如下标准:单个项目成交金额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不少于3次,累计成交金额总计人民币150万元以上,以上须提供同(类)物资的销售合同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页)。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8日至4月14日10:00-13:30,16:00-19:30

(二)报名地点:新疆·喀什·疏勒县南疆军区物资采购中心

(三)报名方式:

现场或传真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含1份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传真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业绩合同副本。

五、资格预审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4月14日

(二)采购中心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方免费发售招标文件:

1.发售时间:2017年4月14日10:00-13:30,

16:00-19:30

2.发售地点:新疆·喀什·疏勒县南疆军区物资采购中心

3.发售方式:现场领取、传真、电子邮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巍

电话:13369896643

传真:0998-2781928

南疆军区物资采购中心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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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56期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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