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头条新闻 >> 四川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首次明确购买流程

四川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首次明确购买流程

栏目: 头条新闻 时间:2016-01-04 10:35:4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四川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首次明确购买流程


四川省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调整

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专业机构组成的综合性评价机制,推进第三方评价

记者日前从省财政厅了解到,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工商局联合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预算管理,并首次明确了购买方式及流程。《办法》要求购买主体应按要求报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表,并列入本部门年度预算草案。哪些项目可以列入?《办法》要求购买主体结合自身职责和业务需要,同时根据《四川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和各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来制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调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按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调整。《办法》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及流程进行规定。购买主体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购买内容、规模、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和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等相关信息。购买主体应根据购买内容的供求特点、市场发育程度等因素,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结果评价的原则确定承接主体,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按规定程序确定承接主体后,购买主体应当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购买主体应加强对服务全过程的跟踪监管和对服务成果的检查验收,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办法》提出,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专业机构组成的综合性评价机制,推进第三方评价,加强绩效管理。(记者 陈岩)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四川日报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