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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条例》精神在三湘大地落地生根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5-08-20 20:44:5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让《条例》精神在三湘大地落地生根

湖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通知》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总体思路,抓预算管理和信息公开,简化、优化操作执行环节


本报讯 记者耿丹丹 通讯员曹长阳报道 湖南省财政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全文18条规定覆盖政府采购从预算编制到合同签署的全生命周期,力求让操作执行不再“迷茫”,监督管理有规可循。一位资深政采专家读后感叹说:“《通知》明确了湖南政府采购工作的实施细则,看后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理解又细化了一层。”

事实也正如这位专家说的。8月12日,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最大亮点是‘实’,是对《条例》的落细、落小、落实,既把握了《条例》的原则性要求,又充分考虑了可操作性,看得懂、能落地、可考核。”

《通知》制定的目标也是掷地有声——明确权责,建立有效制衡的政府采购内控机制;规范操作,建立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强化监管,建立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对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给予明确和规范。

《通知》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总体思路,“抓两头,简中间”,即抓预算管理和信息公开,简化、优化操作执行环节。一是强化预算管理,要求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同时落实资金来源、明确采购需求、细化采购品目至《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最末一级。二是推进信息公开,规定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以及100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公告(包括: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供应商邀请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合同公告等),应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湖南省综合门户网站红网政府采购频道同时发布(注:红网是湖南省委、省政府重点新闻网站和综合门户网站)。政府采购信息在红网发布提高了社会公众关注度,扩大了社会监督面。三是简化、优化中间环节。明确采购当事人权责,还权于采购人。除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核准外,取消所有的审批事项。对政府采购计划实行备案管理,采购人网上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自动校验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落实《通知》要求,目前还存在两大问题。一是部门预算编制要实现科学化、精细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所以,短期内还是会出现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脱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预算的约束力和采购的效率。二是信息公开压力比较大。但这是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必须走出的一步。”该负责人坦言。

据悉,针对这些潜在问题,湖南省各项工作开始有条不紊地推进。近期,湖南省对照通知规定重新梳理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对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调整和升级。除审批、核准事项外,采购项目全流程网上运行。业务培训也紧锣密鼓地开展,截至目前,共有省级预算单位、代理机构等单位负责人近800人参加学习。同时,湖南省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抽查信息公告的合法性,并对采购项目进行随机检查,严格落实处罚措施。

(《通知》见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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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502期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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