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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疆军区:关口前移抓源固本

栏目: 军队动态 时间:2014-02-21 10:53:1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鲁梁 安林峰

物资采购存在与市场联系紧密、内容宽泛、环节较多、专业性强等诸多特点,客观上影响了监督管理实效,行业潜规则和一些问题屡禁不止,官兵时有反映,是部队风气建设的重点,也是各级管理监督部门亟待破解的难题。近年来,南疆军区后勤部供应处与纪检部门结合参与物资采购实践,针对现实问题不断完善制度、创新办法,确保了军区物资采购廉洁规范。

一、 坚持关口前移,筑牢物资采购的前沿阵地。

受时间任务诸多因素限制,大多数单位为提高保障效能,通常采取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进行物资采购,邀标对象的确定常常影响招标的结果。一些长期供应商与采购部门和人员易形成利益共同体,从而有意识、有目的地限定邀标对象,引导招标结果趋向惟一性。对此,我们坚持关口前移,紧盯供应商的遴选、使用单位的需求和采购核心人员等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各种问题发生。

坚持一个法则,公开透明形成市场竞争。军队物资采购根植于社会经济中,同样受市场竞争法则约束,减少和避免“内定”问题,就要尽可能扩大采购知情范围。对此,军区各级充分利用当地媒体、信息网络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吸引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增加投标商之间的竞争,确保优中选优;保证参与单位的广泛性、多样性,使部队采购进一步贴近市场,降低了暗箱操作和营私舞弊的可能,推进了物资采购规范化、程序化进程。

认定一个目标,面向基层注重需求意见。我们要求需求单位在提交采购计划的同时,一并提出推荐意见并填写推荐理由,采购小组会议讨论后优先采纳,既扩大了物资采购的渠道和信息,又避免了采、供两方的“一言堂”。

筑牢一道门槛,避免人为因素插手干预。人是采购行为的主体,加强对人的监管,是保证采购规范、质量优良的关键。军区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对“潜在因素”进行约束:实行物资质量问责制,采购人必须参加采购物资的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追究相关行为人责任;提倡领导干部回避制度,防范少数领导干部以“打招呼”、“定调子”的方式推荐和介绍供应商;要求重要物资采购集体决策,防止个别或少数人说了算;建立完善供应商库,保证选择竞标单位的多样性和随机性;定期对重大物资采购的需求计划提报、采购渠道选择、价格确定等环节进行审计督查,从源头上确保了采购业务的廉洁。

二、坚持多措并举,提高招标竞标的评审效能。

军队物资采购小组一般由采购、纪检、审计、财务、需求单位及专家代表组成,主要担负遴选、评审、谈判、评标和监督职责。但在实际招标中,有的对采购常识不掌握,发现不了问题;有的原则性不强,对问题视而不见、明哲保身;有的物资采购专业性较强,少数行业专家的意见、取向直接影响甚至决定评标结果,从而给部分供应商拉拢少数人员以实现不良企图留下了可乘之机,必须创新监督方式、丰富监督手段,多管齐下、多措并举。

加强教育培训,增强监督的主动性。我们适时组织财务、审计、纪检干部系统学习物资集中采购的规定要求,熟悉管理原则、内容范围、采购方式、程序步骤等,每个项目采购前应召开碰头会,通气和学习产品知识和采购对策,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的能力,增强从严执纪的底气;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培养大公无私、刚正不阿的优秀品质,坚决防止和纠正看来头,照顾情面等问题,理直气壮地纠正问题、抵制歪风,凝聚敢抓敢管的正气。

需求单位介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物资采购行为的最终对象是需求和使用单位,采购物资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其切身利益。各级采购管理部门要求采购中,适当增加需求单位技术人员参与技术组评标的办法,既能够充分听取使用单位对设备、材料的意见建议,从技术层面防止供应商钻性能指标的漏洞,又扩大了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从形式上和内涵上增加了违纪难度和风险。

完善监督措施,增强监督的多样性。我们以军区物资采购中心为试点,逐步引入采购招投标公证制度,主动邀请地方公证人员介入招投标,利用司法力量规范和约束物资采购行为;建立以供应商质疑、投诉为主渠道的监督机制,通过活动当事人的质疑、投诉,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的行为、决定和程序;通过公布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形式,及时发现和掌握采购工作中的各类违规违纪线索和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保证了监督的全面和严肃性。

三、坚持抓源固本,完善采购工作的运行机制。

现行的物资采购制度设置要求计划、采购和使用相分离,本意在于有效分离采购行为,以达到相互约束、相互牵制的目的。客观上讲,军以下单位没有采购机构编制,只能依托后勤分队或是生活服务中心开展此项工作,人少事多矛盾突出;“一套人马,两个牌子”的现象比较突出。军区后勤部在职能部门的配合下,有针对地制定和完善了物资采购操作程序和管理办法。

保证人员交流常态化。军区要求军需、采购、司务长等岗位实行定期交流:不同单位交流,既保留了采购人才力量,又杜绝了“采供同盟”;不同岗位交流,既保护采购干部远离腐败,又能培养和盘活人才;严格选拔上岗人员,坚持把人品修养和职业素养作为考评重要内容,切实把“放心”的人安排到采购、验收等敏感“不放心”的岗位上。从前期人员交流的实际看,官兵普遍反映较好。

保证采购行为制度化。物资采购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使采购决策的权力公开化、流程化、分散化。依托军区物资采购信息网,建立有限授权制度和决策信息共享制度,防止采购人员越权行事;在军网上定期公布主要副食品价格,避免采购人员“一面之词”;细化“月招周议”制度,规定采购人员可以在什么情况下调整价格、有权调价的范围,需要报请什么机构审批等,有效防范采购人员虚报冒领;以驻地城镇为中心,实行副食品区域联合采购,推进了全区物资采购工作规范化管理进程。

保证考评措施具体化。针对相同条件下,不同采购部门和人员,采购等量物资付出成本相差较大的实际,军区物资采购部门把项目论证、市场考察、招标方式、定标原则等采购程序细化为47个具体评分标准,建立了规范合理的采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管理制度,定期对采购部门和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成绩优异的给以奖励,采购技能不合格的停职进行培训,责任意识弱的予以警告,职业道德差的及时调整,较好的激励和鞭策物资部门和人员依法、科学采购。(作者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南疆军区后勤部供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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