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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纳税人的钱决不能任性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5-06-08 20:52:5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陈建明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司处级干部业务培训班开班仪式上提出,中央采购单位要积极学习贯彻《条例》,提高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花纳税人的钱决不能任性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 冯艺报道  “政府采购作为预算执行的一部分,花钱决不能任性。”在日前举办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司处级干部业务培训班上,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陈建明强调,积极学习贯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高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是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

“十八大以来,规范政府自身行为成为改革的重大命题,随着依法行政和预算改革的不断推进,对于预算公开、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转经费公开的要求越来越具体,透明度会越来越高,政府采购作为预算执行的一部分,对其信息公开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我们按照《条例》的规定,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的规范化程度,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效率。”陈建明表示,学习贯彻好《条例》是此次培训的重点。《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采购的主体责任,强调以程序规范和行为规范保证结果公正,强调政府采购全流程的信息公开。他希望中央单位与国采中心增加互动、密切合作,提高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和采购效率。

开班仪式上,陈建明还对集采机构工作提出几点具体要求:一是采购单位在给财政部报送采购计划的同时,给国采中心抄送一份,以利于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二是重大项目最好能提前报送、沟通和协商,以利于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任务。三是对采购结果建立评价和反馈制度,了解供应商的执行情况,推动政府采购市场的规范和成熟。四是各采购单位要把工作中好的建议、意见及时反馈给国采中心,以利于提升集采机构的专业能力和水准。此外,随着各方对政府采购关注度和敏感度的提高,国采中心要更加严格规范做好服务,主动接受监督。

财政部国库司(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王绍双到会,并对国采中心多年来的工作给予肯定。他指出,中央各单位要把认真宣传和积极贯彻《条例》作为2015年政府采购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应落实好五项主体责任,从严格源头管理和结果管理、推进信息公开和强化政策功能落实等方面做好工作,不断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王绍双具体阐述道:一是落实好采购需求的主体责任,严格源头管理;二是落实好采购政策的主体责任,服务于经济发展;三是落实好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提高采购透明度;四是落实好履约验收的主体责任,加强结果管理;五是落实好完善内控的主体责任,遏制寻租腐败。

国采中心主任贾庆玲主持了开班仪式。她表示,中央国家机关集中采购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已经非常明确。接下来,国采中心将重点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推动政府采购的法治化进程。二是强化制约机制,提升政府采购规范化水平。三是完善组织方式,提升政府采购的专业化水平。在政府采购发展的新常态下,与中央单位一起共同推进中央国家机关集中采购工作迈上新台阶。

本次培训班分为集中授课和分组座谈讨论两阶段。来自国务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73个中央单位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司处长近14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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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482期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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