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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6月开始汇报总结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5-06-04 21:01:2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进行时

新疆:6月开始汇报总结


本报讯 记者张静远报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将于6月结束现场审查阶段,进入汇报总结阶段。

依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新财购〔2015〕16号),本次监督检查从2015年3月开始,到8月底结束。自6月1日起,各地州(市)财政部门汇总本级及所属县(市)监督检查书面报告,于6月20日前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将汇总形成全疆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并于6月30日前报财政部。

据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查他们确定了27家代理机构作为监督检查的对象,抽取近200个项目进行梳理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代理协议、采购文件、信息发布、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及文件发售费、质疑处理、废标情况等9个方面内容。对于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采购活动,财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违规干预采购活动等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自治区财政厅还就监督检查中的纪律做了专门规定。《通知》要求,监督检查过程中,各工作组应严格履行查办程序,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廉洁。不得借监督检查工作干预代理机构的正常工作或接受代理机构的财物、宴请等。

除常规检查内容外,自治区财政部门还通过此次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汇总了部分地区的分散采购项目情况。摸底情况显示,目前新疆80多家代理机构中有20多家代理机构业务量相对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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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481期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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