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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采,从何着手?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4-12-23 01:17:5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法治政采,从何着手?


嘉宾:

上海市财政局国库处(政府采购处)副处长  王周欢

中环联合认证中心主任  张小丹

商务部·中关村电子信息产品指数中心主任  郭旭

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总裁  刘少华

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商用客户端产品市场经理  陈乐良

主持人:

《中国政府采购报》总编辑   颜晓岩

1

主持人:今天,我们探讨的主题是政府采购法治化建设问题。这个议题更多的是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如何适应现实和未来需要的问题。同时,这又是一个系统的问题,既涉及科学立法、依法采购和实施监督,又涉及每一项制度、每一个项目、每一环节该如何完善。在座的各位,都代表了各自工作领域的最高专业水准。 那么,如果要用一两个关键词来表述您眼中或您期望今后政府采购的哪方面最应该得到提升,您会选择什么?为什么?首先我们有请王处。

王周欢:我认为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政府采购制度创新应该在法律框架下进行,而如果制度创新要突破现有法律的话,就需要在创新过程中对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今天,我们一直谈论法治和创新,那么,到底哪些属于制度创新?事实上,有些制度是本来就应该去实施的,例如批量采购;有些制度是暂时没有但需要在法律中加以补充的,例如电子化采购;有些则需要突破现有法律,如一些采购方式、程序等。所以,在法治建设的前提下,要正确认识制度创新跟现有法律框架之间的关系。

拿提得非常多的电子商务来说,我们需要去思考,政府采购怎么和电子商务进行结合?还有许多省市正在实施的电子采购,通过实践发现有许多与法律难以衔接甚至是相违背的地方,这种情况下,我们是不是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相关法律?

此外,还有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加以考虑:第一,采购方式。现在很多人常常觉得采购方式不够用,其实,采购方式并不是越多越好,现有的方式已经相当多了,我们需要的是对现有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进行界定和细分。第二,采购合同。对于在采购阶段发生的争议,我们设计了具体的行政程序去加以规范,但实践中有些案例,直接走了民事程序,而到底能不能通过民事司法程序去解决这些问题,这就涉及了合同问题。如果合同属于民事合同,那肯定要依照民事司法程序去解决;如果合同带有行政色彩,那它是否属于行政合同?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2

主持人:谢谢王处的分享,接下来请第三方机构的代表张主任跟大家分享他的观点。

张小丹: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性在于实施,而我国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许多问题。拿政府绿色采购这项工作来说,我国从2006年开始实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如今已8个年头。据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底,我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1400多亿元,在同类产品中的占比达80%左右。同时,我国已出台许多有关政府绿色采购的法律法规,为推动政府绿色采购工作提供了足够多的依据。

然而,在实施这些法律法规过程中却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实施主体不明晰。目前,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但绿色采购这项工作究竟由谁负责,我个人认为并不明晰。同时,虽然政府采购明确要求优先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但在具体招标过程中,因为一些敏感问题使得采购结果并不是十分理想。

因此,我认为在制度建设时,应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细化和完善,并加强信息的交流,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同时,依法对清单产品认证实施过程给予支持。而我们也需要增强制度、标准的透明度及科学有效性。政府采购是一项阳光工程,期待政府采购能在法治中国建设下健康发展并充满阳光。

3

主持人:谢谢张主任。政府采购法要求政府采购产品的价格要低于市场平均价,但是这么多年来大家一直困惑:市场平均价到底在哪里。而自从有了中关村价格指数后,我们似乎找到了市场价的概念。接下来,希望郭主任跟大家分享一下,在法治中国建设下,您所做的工作。

郭旭:我个人认为,现阶段政府采购的重心应该放在采购这两个字上。事实上,采购的本质是交易,即供应商的市场营销策略和采购策略之间的一个博弈,而价格,就是双方博弈的具体体现。

那么,政府采购究竟是行政行为还是市场行为?理论界普遍认为其是行政行为,但我个人的观点是,从本质上来讲,政府采购属于市场行为。既然是市场行为,我们就应遵循市场规律,只有这样,市场才会尊重我们。

今天社会上许多人认为政府采购价格高,其实,这牵涉到一个问题:需求标准。需求标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将需求标准化后,才能有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而产品和服务这两个标准,可以用来评价和选择供应商。

政府采购和一般采购最大的不同,是政府采购是在财政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法定方式和程序实施的采购。而监管部门一定要根据采购信息,分析市场和供应商,了解供应商的营销策略,明确怎么为采购人提供更好的服务。而这些工作究竟应该从哪儿做起?这一点刚才也有嘉宾提到,也就是专业化,即建立政府采购专业化的队伍,并以结果为导向。

4

主持人:谢谢郭主任的分享,下面我们有请刘总,分享一下您对这个话题的看法。

刘少华:对于今天的话题,让我感受最深的,一个是跨界,另一个是转变。

跨界这个词在今年非常流行,它涉及许多领域,尤其是互联网金融。互联网给金融行业带来了巨大变革,对政府采购也有着深远影响。特别是互联网以及云计算的发展,打破了时空限制,使供应商能跨区域销售商品、参与竞争,同时使专家可以进行远程评标。这种方式让更多的人参与竞争,减少评标过程中因主观性带来的不公平现象,提升了政府采购的效率和透明度。

今年,财政部取消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认定,这在促进代理机构发展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跨界的机会。我们愿意与优秀的代理机构以及电商平台合作,为政府搭建更好的云采购平台,提供高效的互联网采购服务。

这当中让我感受很深的转变即云服务采购。云服务采购是一个重要的业态,它可以极大地节省采购成本,减少重复投资,但在安全性、服务的量化及规范化上还有待完善。而细化采购需求可以为云服务采购提供保障。

5

主持人:谢谢刘总的关键词分享,下面咱们有请陈经理分享他眼中的关键词。

陈乐良:今天让我印象最深的四个字就是,物有所值。作为供应商代表,接下来我想从计算机采购的角度出发,谈谈对于物有所值这四个字的理解。

作为供应商,我们非常认可物有所值这个理念,其实物有所值指的是,怎么在有限的资源下让我们买到的服务或产品的价值最大化。如果将其比作一个天平,天平的一端是性价比,即能够采购到的服务、产品、信用,另一端则是所付出的费用代价。

以计算机为例,计算机的性能其实很难用技术指标去概括,因此,需要建立一套考核体系。建立考核体系涉及几个方面内容,一个是计算机的形态,因为购买笔记本和台式机时考量的因素是不一样的;一个是产品的质量,因为大家都希望采购到稳定可靠的产品。

至于价格,我们一直在倡导产品全生命周期价格理念,产品的采购价格相对于生命周期而言只是冰山一角,这就引出另一个问题,我们怎样降低产品生命周期的费用,而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制,对于降低整个生命周期的成本非常有帮助。

主持人:谢谢陈经理。从刚才各位嘉宾的发言中,我们看到了期待,感受到了力量。我特别有感触的是,政府采购制度不是生下来就是巨人,它一定是在不断否定自我、突破自我中慢慢成长的。尽管现在它还有种种不足,但是今天我们提出的每一点合理建议,都会成为它发展壮大的力量源泉。我们也相信,通过我们所有人的努力,这项制度一定会成为一种最优的公共管理制度。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439期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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