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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5年集采目录调整协议供货执行标准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4-12-04 22:32:3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北京:2015年集采目录调整协议供货执行标准


本报讯 记者贾璐报道 北京市财政局近日公布《北京市201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与2014年目录相比,新目录调整了多项采购品目的协议供货执行标准,并新增新能源车、服务租赁等项目。

记者对比发现,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中的服务器(含零配件)、计算机工作站、路由器、交换设备等多项品目的采购形式,由“单项或批量小于100万元为协议供货,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为项目采购”调整为“单项或批量小于200万元为协议供货,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为项目采购”。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中的移动存储设备、显示设备等4个品目,由协议供货调整为“单项或批量小于200万元为协议供货,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为项目采购”。

在公开招标的具体数额方面,货物及服务类由“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00万元以上”调整为“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200万元以上”。

此外,2015年集采目录中新增了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中的平板式微型电脑、办公设备中的保险柜、计算机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和票务代理服务。车辆这一品目的备注增加了“含新能源汽车”。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中,新增云计算服务、消防设备两项。在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有关规定方面,扶持对象扩大到监狱企业。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434期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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