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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采”知多少?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4-12-01 23:16:54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微调查

“法治政采”知多少?


第3题 您如何评价我国当前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

第7题 您认为,当前哪方当事人更需要提升依法采购认识?

第8题 您认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的权力大吗?

第10题 您认为哪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需要通过制定相应法律或制度予以完善?

近日,《中国政府采购报》发起了题为《“法治政采”知多少?》的微信调查活动,以期了解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背景下,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认知以及对改革走向的期待。

此次调查采用微信发放问卷的形式,共有100多位微信用户参加,涉调地区包括北京、福建、广东、广西、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青海、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云南、浙江等21个省级行政区域和部分未知区域,调查范围还包括部分华人华侨。

统计数据显示,98%的受调者听说过政府采购,比去年上升了13个百分点,其中在所从事的工作与政府采购不相关的受调者中,有九成听说过政府采购。对于《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了解情况,表示“非常熟悉”和“比较了解”的各占四成,其中非政府采购相关从业人员“不太了解”的占七成,剩余三成则表示“比较了解”。

对于我国当前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半数以上的受调者认为虽然有《政府采购法》这一基本法,但现有法律法规指导性不强,实践中有些问题无法可依或无明确法可依,亟待出台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22%的受调者认为制度建设较好,初步形成了以《政府采购法》为基本法,由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成的多层次的法律制度体系,可操作性较强;剩余的12%认为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不健全,监管机制、救济制度均不完备。近九成的受调者表示关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制定出台。

81%的受调者听说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中介机构)、采购人、评审专家等政府采购当事人因违规采购被处罚。对于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对依法采购的践行程度,半数以上受调者认为践行程度一般,18%认为较差,而认为较好的只占9%。当问及当前哪方当事人更需要提升依法采购认识时,选择采购人的比例达到94%,比选择供应商、评审专家的比例高出约23个百分点,选择代理机构的最少,占67%。同时,半数以上的受调者认为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利很大,相比之下,61%的受调者认为我国政府采购行政救济制度一般,22%认为供应商缺乏有效的救济途径,认为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均有依法维权途径的占17%。此外,在“哪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需要通过制定相应法律或制度予以完善”这一问题上,选择采购人的比例最多,约占88%,而选择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监管机构的较为平均,均为73%左右。

对于近年来中央及地方创新的管理模式对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所起到的作用,68%的受调者认为喜忧参半,23%认为效果不大,且带来一些新问题,仅有8%认为效果显著。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433期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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