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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为何被“苹果”砸中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4-08-11 21:01:0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政府采购为何被“苹果”砸中


■ 本报记者  贾璐

立秋前后,“苹果”让中国政府采购尝了一把被砸中的滋味。

近日,有外媒报道“10款苹果产品未进入中国政府采购名单”。该消息发布后,引发国内各大网站纷纷转载。让人疑惑的是,代表私人消费时尚的苹果过去与政府采购鲜有交集,为何这次却突然被硬生生地绑在了一起?事实又真如媒体报道的那样吗?围绕这些问题,《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一探究竟。

苹果从未进入节能清单

在外媒的报道中,苹果是被“踢出了中国政府采购名单”。记者联系了较早刊发该消息的某外媒驻华记者。这位记者表示,由于自己对政府采购专业不是很熟悉,所以用了模糊的“名单”一词。但熟悉政府采购的人都知道,这个所谓的名单,实际上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问题的核心在于苹果究竟是不是被“踢出去”的。这要从我国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制度说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制度始于2007年。当年8月,为实现节能环保的政策目标,国务院发布通知,要求建立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由财政部、发改委负责制订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明确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和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类别。各级政府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

“在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中,只有部分品类要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采购的品类或项目,节能不是必须具备的条件,但是可以在项目评审中获得加分。”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龚云峰告诉记者。也正因此,许多企业都十分看重能否入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获得政府采购的优惠政策。

那么,怎样才能进入节能清单呢?目前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每半年发布一次,7月底刚刚发布了第十六期。按照规定,进入节能清单的企业产品须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在证书有效期内的产品,可直接列入节能清单公示稿。外国企业和港澳台企业在公示稿公示期内,还应同时提供企业登记证或任何能够证明其具有合法企业资质的文件、企业注册地的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有权代表该企业进行相关签字的人及其签字效力认定等材料。外国企业产品只有提交这些材料并通过审核后,才能被列入最终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经营发展处处长徐少山介绍,苹果公司从2013年5月20日起才开始参与我国的相关节能认证,其iPad、iPad mini、Mac Book Air和Mac Book Pro等10个型号的便携式电脑产品获得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符合节能清单公示条件,并列入公示稿向社会公开。但苹果公司自2013年6月公示第十四期节能清单至今,在历次节能清单公示期内,均未按照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和承诺文件。可以说,苹果是自己主动放弃进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

对于许多企业十分看重的节能清单,为什么苹果主动放弃?

“政府采购并不是苹果的‘菜’。”一位IT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据他介绍,苹果公司今年7月发布的财报显示,第三财季苹果公司大中华区营收为59.35亿美元,比上一财季的92.89亿美元下滑36%,比去年同期的46.41亿美元增长28%。其中iPhone和iPad都有不错的增长。不过,这些产品在中国的出货都以公开渠道为主,也就是由消费者买单,对政府订单并没有太多依赖。

在国际市场上也是如此。据悉,2013年,苹果公司CEO库克和零售业务团队召开会议时曾透露,iPhone的销量80%通过其他分销渠道完成(主要是运营商渠道),剩余份额则由苹果零售店和网上商店瓜分。这也证明,苹果公司偏重于个人消费市场,政府采购对其吸引力不大。

“此外,苹果产品的功能和价位并不适合政府采购,这应当是苹果公司对政府采购市场不怎么在意的一个原因。”某分析人士表示。

与政采禁采洋货无关

尽管苹果公司主动放弃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但一些不明就里的媒体还是将该事件与中央国家机关禁止采购微软Win8系统、剔除卡巴斯基和赛门铁克等事件一并解读,得出“中国政府采购将禁采洋货”的结论。

对此,某业内专家表示,一国政府当然会出于国家信息安全考虑作出相关的战略选择,并通过政府采购政策加以保障,这是无可非议的。但将此次苹果事件与中国的信息安全战略挂钩,并得出中国政府采购“排外”的结论,显然有些荒谬。

“戴尔和惠普的产品仍在本期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中,可有力证明中国政府采购并不排外。”龚云峰一语中的。他介绍,虽然《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因为我国相关部门目前尚未对“国货”作出明确定义,因此本条在具体执行中较为模糊。

而对于部分专家和网友将苹果解读为“进口产品”的观点,龚云峰分析,依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苹果因在国内代工,并不属于进口产品。

据悉,2009年拉动内需的相关部署出台后,中国欧盟商会主席伍德克曾发表评论称,中国政府似乎有意将外国供应商排除在其人民币财政刺激方案下的合同外。对此,相关部门在回应时指出:“项目招标中的突出问题恰恰是‘歧视国货’而非‘排外’。”记者了解到,当时在装备制造业招标采购活动中,通过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歧视性条件、限制国产设备使用的做法比较突出,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反应强烈。

环球网也曾于2009年6月做过《您认为中国政府采购的问题是“排外”还是“歧视国货”》的调查,共有2599位网友参与调查。其中,2038位参与者认为“歧视国货”,占比达78.4%。而认为中国政府采购“排外”的受调查者仅占7.8%,另外还有13.8%的受调查者表示“不清楚”。“时隔数年,这样的观点分歧仍然存在。”某政府采购一线工作人员感叹。

“或许只是一场炒作”

随着事件不断被澄清,“苹果被踢出”“中国政府采购禁止采购外国产品”的消息也不攻自破,但始终让人不解的是,苹果事件为什么会一夜“蹿红”?

分析人士指出,正当多个国内外知名科技达人透露“苹果公司将在9月9日发布iPhone6”时,爆出苹果产品未进入中国政府采购节能清单的新闻,这种时间上的“撞车”,很难不引发人们联想。

“苹果这几年很火,政府采购近几年也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当苹果遇到政府采购,是多么引人注目的宣传素材啊!”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人士说道,“iPhone6马上就要上市了,在这样的时机忽然热炒这样的消息,也许是苹果公司搞的公关手段,想利用我国的现行制度进行商业炒作,以博取点击率。”

某外国网络安全公司中国区公关总监则分析指出,这样的消息被热炒,有可能是竞争对手为抬高本公司股价而精心策划的。

另外,也有专家表示,虽然我国政府采购越来越受到关注,但普通媒体、社会民众甚至某些财经媒体、财经专家对政府采购并不了解,难免存在误解误读现象,客观上助长了跟风起哄之势。记者查阅各媒体对该事件的报道,发现存在多处概念不清、政策不明的错漏,其中最明显的一处就是将节能清单、强制采购及所谓的“政府采购名单”混为一谈。

有专家表示,面对各路形形色色的消息,要反思的,恐怕不只这起事件的推波助澜者。如果该事件能够引发公众及媒体正确认识政府采购、了解政府采购,其意义将更为深远。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405期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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