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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性国家标准或可一试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4-07-03 20:35:0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采购空气净化器时,如何判断其净化效果

推荐性国家标准或可一试


■ 本报记者 耿丹丹

“空气净化器的净化效果到底如何来衡量并体现?我认为这是空气净化器在采购时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国家体育总局财务中心资产处相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采访时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事实上,类似的疑问并不少。采购空气净化器时,应该重点考察哪些指标?哪一种过滤方式净化效果会更好?国家标准缺失导致市场乱象,事实是否如此?《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业内专家。

CADR对于净化器相当于制冷量对于空调器

在日本,空气净化器是指去除气体及颗粒物或仅以去除颗粒物为目的的装置;在加拿大,则定义为能去除室内的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便携式电器装置;在美国,又被定义为能够去除空气中的颗粒物的便携式电器装置。“在国内空气净化器的主流定义是能够去除空气中污染物的便携式电器。”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测试技术研究所副所长张晓表示。

一般情况下,采购电器时,招标文件会给出相对清晰的指标。比如,采购空调时,1.5匹、2匹、3匹,或者定频、变频。“净化器同样也有四个主要性能技术参数:洁净空气量、净化效能、噪声、除菌率。”张晓介绍。净化器的核心性能参数是洁净空气量,简称CADR,是世界通用术语,最早起源于美国,指的是净化器单位时间产生的完全洁净的空气的量,单位是m3/h。CADR对于净化器,相当于洗净比对于洗衣机,制冷量对于空调器。CADR是一个固有参数,不随测试舱体积和测试时间而变化。CADR与污染物一一对应,同一台净化器,其对于颗粒物的CADR是200m3/h,对于甲醛的CADR可能只有50m3/h。

据记者了解,不少空气净化器企业会将适用面积作为一个参数来宣传点。对此,张晓表示,其大小取决于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仅能作为一个参考值,一般建议用CADR乘以一个系数(0.1左右)估算适用面积。据相关人士透露,无论是现行的GB/T18801-2008《空气净化器》,还是修订中的新国标,核心指标仍是CADR。

无论哪种净化技术,还是要看CADR

据了解,室内空气污染可以大概分三类:固态污染物(颗粒物类)、气态污染物(甲醛、甲苯等)、微生物污染物(细菌类)。PM2.5属于固态污染物的一种。

针对不同污染物一般适用不同的净化技术,据清华大学建筑环境检测中心空气室技术主管莫金汉介绍,目前市场上的净化技术主要包括过滤、吸附、紫外、催化氧化等。颗粒物适用于过滤技术,是目前最为主流的净化手段,市场上绝大多数空气净化器都采用HEPA网进行过滤。气态污染物适用于活性炭、催化技术等,微生物与颗粒物有一定的相似性,同时也适用于臭氧、紫外线等技术。

哪种净化技术是最有效的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二部综合部部长赵宁,用了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不管是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无论净化技术是过滤式、吸附式还是其他,都要看最后的净化效果,也就是CADR的数值。”

国外空气净化器多以单一功能为主。而在国内,由于空气质量的不同,国内消费者对空气净化器的需求有所不同。据相关调查显示,国内仅有8%的消费者会选择单一净化功能的产品,而36%的消费者希望空气净化器带有去除有害物质的功能。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宋广生表示,用户首先要明确自身需求,主要是用作去除甲醛,还是去除颗粒物,选择适宜的净化技术。

新国标将主要补充测试计算方法

一直以来,业内不少人将空气净化器市场乱象归结为国家标准的缺失。事实并非如此,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陈熙同曾表示,我国有关空气净化器的现行标准体系基本健全。一系列的空气净化器标准,涉及空气净化器的电器安全、性能和售后三方面的要求。其中,在安全要求上,国家标准与国际水平保持一致。在性能要求上,国家标准比国外标准更全面。

据了解,空气净化器国标的修订草案稿已形成,新版国标将于近期出台。“新国标主要补充了测试、计算方法,本质上并没有大的变化。”据相关人士透露,预计今年完成修订后,将为行业建立统一的行业秩序。

此外,由于现行的GB/T18801《空气净化器》标准属于推荐性的国家标准,而不属于国家强制标准,这也是“标准缺失”观点的来源之一。“在政府采购市场,我认为可以将推荐性国家标准作为判断空气净化器质量的标准。”赵宁表示,“此举既可以有利于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又便于采购单位掌握操作。”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394期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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