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州市招标公告
湖北省鄂州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鄂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饮用水水质109项分析能力检测项目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3年10月16日8:00-11:30,14:30-17:00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6日9:30
依据湖北省鄂州市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的委托,现就该单位饮用水水质109项分析能力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3EZCCGPA10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饮用水水质109项分析能力检测(包一)
具体包括:十万分之一分析天平、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纯水制备装置、离子色谱仪(含原厂自动进样器)、全自动固相萃取系统、有机样品浓缩仪、稀释配液仪各1台(套),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
采购内容:饮用水水质109项分析能力检测(包二)
具体包括: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 配稳压电源)、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含NPD检测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液相色谱仪(配二极管阵列检测器、荧光检测器)HPLC-DAD/PLD各1台(套),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包一: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0万元或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全面履行合同,具有监测仪器设备经营资格。
3.如提供进口产品,则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渠道,进口的手续齐备。
4.近3年有国内环保系统成功应用的业绩。
5.投标设备必须是制造商最新产品(即最先进的产品)。
6.所采用的仪器设备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7.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制造商的供货承诺函。
8.所投设备需在国内设有售后服务中心和维修中心,投标人应在湖北省内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
9.招标文件提供的设备的详细规格、技术参数均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在满足要求的基础上,可提供性能、配置更优的设计方案,同时也欢迎提供附设的优惠条件。
包二: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0万元或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全面履行合同,具有监测仪器设备经营资格。
3.如提供进口产品,则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渠道,进口的手续齐备。
4.近3年有国内环保系统成功应用的业绩。
5.投标设备必须是制造商最新产品(即最先进的产品)。
6.所采用的仪器设备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7.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制造商的供货承诺函。
8.所投设备需在国内设有售后服务中心和维修中心,投标人应在湖北省内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
9.招标文件提供的设备的详细规格、技术参数均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在满足要求的基础上,可提供性能、配置更优的设计方案,同时也欢迎提供附设的优惠条件。
四、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鄂州市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3楼
五、投标文件送达时间:2013年11月6日8:30-9:30(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概不受理)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他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投标时提供。以上所有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均须在标书中提供。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包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3年11月5日12: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到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联系人:陈华
户名: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100521813170010001
开户行:邮储银行鄂州市滨湖路支行
行号:403531002030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联系人:陈华、申光耀
电话:0711-3358276、3358277(传真)
网址:www.ezcgzx.gov.cn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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