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招标公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计算机、执法记录仪、抢险物资等设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6月27日至7月11日9:00—17:0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7月17日9:30
一、采购项目编号:MC2013-28-1
二、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
三、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5号
四、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建军 010—69860110转68248
五、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六、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门头沟区三家店东街42号北斗星酒店东楼4层
七、项目人及联系电话:张芬 010—69828192
八、采购数量:计算机、执法记录仪、抢险物资等,共166件
九、项目预算:第一包:计算机、执法记录仪等49.2万元;第二包:抢险物资12万元。
十、采购用途:办公用
十一、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5.经销商代理资格声明(格式);6.制造厂家授权书(格式)(第一包中执法记录仪需提供);7.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格式);8.3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技术需求表中加注★项需提供);9.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第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复印件(技术需求表中加注★项需提供);10.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及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复印件(第二包抢险物资中灭火器需提供);11.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表复印件(第二包中的担架、医用氧气瓶、急救箱需提供);1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4.税收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连续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 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
十三、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tgcg.cn)
十四、招标文件售价:0元
十五、开标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门头沟三家店东街42号北斗星酒店B楼4层)
十六、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标法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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