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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分值权重如何设置

栏目: 理论前沿 时间:2014-02-21 19:44:46 发布:测试 分享到:

综合评分法分值权重如何设置

 

■ 曾颖

综合评分法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等各因素的权值,客观上约束了评委评审的随意性,较好地体现了“三公一诚”原则,因此成为目前运用较为广泛的评标方法之一。但在政府采购实际操作中,综合评分法面临着价格分值较难确定、技术指标不易明确等难题。笔者认为,要科学规范地使用好综合评分法,需严格把握3个方面的核心工作环节。

评标因素不能所有项目一刀切

众所周知,不同的采购项目,评标因素也各自不同。对通用类采购项目来说,不必或不用过多考虑供应商上门安装、调试、培训等因素;而对专用类采购项目如网络设备、医疗设备等来说,则有可能要考虑供应商上门安装、调试、培训因素。

即使是相同的采购项目,针对不同的采购人,也可能有不同的采购要求,从而应有不同的评标因素。比如,为了培养和普及中小学生的电脑知识,学校作为采购人在采购电脑时,有时要考虑供应商能否给予及时的软硬件维护服务等;而对政府机关来说,由于工作人员基本具备电脑方面的基础知识,一般不会重视或很少考虑维护服务因素。

由此可见,评标因素会因不同的采购项目、不同的采购对象而有不同的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等在考虑评标因素时,要确保实现采购质量优良、选择到最佳中标或成交商的目标,就必须科学合理地确定出各种评标因素,并且,在评标之前,须将这些影响评标结果的评标因素全部确定下来,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项内容公布给潜在的供应商,以使他们能够及时地对各个评标因素作出实质性的响应,从而使采购工作更加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从实际工作来看,在正常的评标活动中,一般要考虑的评标因素大致有:价格、技术、服务、业绩、财务状况、信誉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等。

寻求价格、技术的最佳结合点

在明确了具体的评标因素后,接下来的核心工作就是要考虑和评价每个评标因素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力大小,并按其重要程度进行排序,分别给予其大小不一的权值。对起关键性作用的因素,要重点和优先考虑,并赋予其较高的权值比例,如投标的价格等;而对一般性、影响力不大的因素,则给予较小的权值。这样通过研究各评标因素的权值大小范围,有利于把握重点的评审因素及其审核环节,便于防范和遏制评标工作中的随意性,进一步提高评标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1.对报价因素赋值范围的考虑尺度。在各个评标因素中,价格因素应当是一个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实施招标采购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节约采购资金。在所有的评标因素中,《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惟一突出了价格这一因素的赋值范围,并明确货物类价格因素占总分值的比例在30%~60%之间,服务类的在10%~30%之间。总结大多数招标采购单位的做法,价格分值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

一是查阅政府采购档案等相关资料,凡政府招标案例中有相同或相近项目,且实际效果较好、采购人和供应商较为满意的,就参照其价格分值确定,或进行适当微调。

二是不能查阅到相关数据,就通过分析其项目性质来确定。凡性质比较明朗、技术标准相对统一、越接近通用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其价格分值也就越高,是货物项目的可定为60%,是服务项目的可定为30%。以此类推,性质不明朗,通用性、标准性差的项目,就分别定为30%(货物项目)、10%(服务项目)。

若通过分析项目性质仍不能确定的,就结合两方面的意见确定:一个是采购人的意见,另一个是专家的意见。若采购人看重其价格,认为价格分值可定为60%,而专家认为要重视送货方式和售后服务,价格分值可定为40%,则可取两者的平均值50%。

2.技术标准要单列。除价格因素外,采购人考虑较多的可能是技术因素和服务因素。技术指标是综合评分法中极为重视的因素,每个项目要求的技术指标各不相同。对通用货物类项目来说,技术因素赋值可适当小一些;对于技术不明朗、较为复杂的项目,技术分赋值适当大些,一般可在15%~30%之间。

常见的技术评分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ISO9001-2000等质量体系认证情况,应注明须在有效期内;是否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等权威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主要是针对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污染情况检测报告或测试报告,应注明须提供近期的检测情况;所提供的货物是否通过3C强制认证,主要适用于国家要求强制认证的计算机产品、家电类产品等;质保认证书,包括“质量信得过企业”等;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校园网络建设许可证等,主要适用于网络工程;售后维修情况,是否为特约维修机构、能否及时响应等等。 

针对报价得分、技术得分均相同难以确定中标候选人这一难题,依笔者之见,确定的方法是按综合评分法中各主要因素权重值的先后顺序,依次对供应商的相应得分进行高低排序,然后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例如,某招标采购项目的各主要因素权重值的顺序是这样排列的:价格0.32、技术0.31、售后服务0.14、财务状况0.11、信誉0.1、业绩0.09,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0.05,那么在得分且招标报价、技术指标相同的情况下,可按售后服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售后服务得分再相同,再按财务状况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此类推,从中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3.一般性因素的赋值范围。对财务状况、信誉情况等因素的赋值一般可放在5%-15%之间。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应的财务辅表,并随投标文件一并附上相应的财务指标,如考核经营成果方面的财务指标:销售利润率、成本利润率;考核偿债能力的指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

4.对其他一些相关性因素的赋值情况。对其他一些不直接影响采购项目质量的因素,一般可给予5%左右的分值权重。 

合理设置技术指标 防范主观倾向性打分

评委主观倾向性评标打分是影响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公正的主要因素之一。那么,如何既能避免倾向性,又能保证买到合适的商品呢?笔者认为,较合适的做法是:

技术指标应尽量选用标准指标。不少产品(商品)具有国际通用标准、国家级(部级)标准、省级标准等,在招标文件中应百分之百地选用这些标准指标值,既不可违背,也不可模糊,更不可标新立异,由招标采购单位自行制定技术指标值。

实质性技术指标应详细但不能独选其一,非实质性技术指标则不能详细但要便于操作。如某单位招标采购一批木质办公家具,材质属于实质性指标,应具体明确楠木、檀木、水曲柳等一类硬质木材种类,而不能单独明确水曲柳木材家具为本次招标的必选项木质家具,除此以外的硬质木材不属于招标采购范围;同样,家具的产地属于非实质性指标,就不能详细规定限购范围为本省、本市等。

改变打分汇分方式。评标前,将现行招投标文件中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价格文件等合编统装密封形式改为主观项标和客观项标分编分装密封合报,将主观项标和客观项标评标打分由原来统打统汇改为分打再汇标的形式。在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不公开的情况下,技术文件由技术评委单独评分;对于商务文件、价格文件等客观标项,仍由经济评委打分;最终由经济评委合分汇总。技术专家在打分的同时须出具打分的详细原因并存档,作为日后的备查依据。定标后,若出现质疑或投诉,专家应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解释,包括解释自己打分的理由。

(作者单位:江苏省建湖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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