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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奖励办法近日出台

栏目: 汽车 时间:2014-02-21 19:43:26 发布:测试 分享到:

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奖励办法近日出台

 

本报讯 实习记者田野报道  近日,财政部、工信部和科技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中央财政将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

奖励资金安排和使用坚持“集中投入、重点突破”的原则,重点支持全新设计开发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及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

《暂行办法》明确了奖励资金的支持对象与条件,即奖励资金支持对象包括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包括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汽车)和动力电池项目两大类。

鼓励由整车企业牵头,联合电池、电机、电控等零部件企业和有关研发单位,联合设计攻关、联合申报;政策层面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纵向一体化,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通力配合,加快国家新能源汽车科研的进度。

申请奖励资金的企业应当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产业化基础。其中,整车企业必须具备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集成和持续开发能力,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一定比例;动力电池企业应掌握核心技术,并具有较强的研发、生产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拥有电池单体的知识产权。鼓励开展产学研联合技术攻关。

据了解,在资金投入上,财政部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有关评估意见核定标准,并分期分批拨付奖励资金,其中:实施方案启动后拨付40%,中期评估通过后再拨付50%,完成实施方案并通过验收后再拨付剩余10%资金。对进度较慢的项目,将视情况缓拨或停拨奖励资金;对未达到预计目标的项目,将相应扣减奖励资金。

《暂行办法》的推出得到了企业的认可。比亚迪电动车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明星企业’,比亚迪汽车已具备自主研发电动车的技术实力,并且已经量产推出市场。政府在新能源汽车政策上的不断加码,能有效地帮助企业在产业方面的垂直整合。”

不仅如此,财政部等4部委上个月扩大混合动力公交客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推广范围,从目前的25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扩大到全国所有城市。2009年国家启动的“十城千辆”工程已经达到了初步效果。

据中汽协不完全统计,2012年1月-8月,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合计不足2万辆。业内专家表示,除了在政策层面上,国家给予的支持外,探索有效的商业模式——以市场为主导的新能源汽车发展途径也是摆在国家和汽车企业面前的一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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