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时政要闻 >> WTO判中美电工钢案中方上诉失败

WTO判中美电工钢案中方上诉失败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4-02-21 19:43:21 发布:测试 分享到:

WTO判中美电工钢案中方上诉失败 中方深夜表态

 

中国网10月19日讯 世贸组织上诉机构10月18日发布了美国诉中国取向电工钢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争端案的裁决报告。据报道,世贸组织上诉机构认定,在没有充分证据显示美国企业获得政府违规补贴的情况下,中国就启动了反补贴程序,并认为中国在进口这类电工钢对中国同企造成损害方面,缺乏证据。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18日深夜发表谈话表示,上诉机构虽未推翻本案专家组阶段的主要结论,但支持了中方关于调查机关在价格影响评估中不需要证明价格影响与倾销或补贴进口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等观点,中方将认真评估上诉机构报告和专家组报告,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妥善处理本案执行工作。

中国政府是在2009年12月宣布对上述特种钢进行临时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并于2010年将这类产品的反倾销税税率定为7.8%至64.8%,反补贴税税率定为11.7%至44.6%。美国则称中国未遵循WTO程序。世贸组织6月裁定,中国对原产于美国的2亿多美元冷压薄板电工钢进行调查并征收反倾销与反补贴关税违反全球贸易规则,中国7月20日向世贸组织提起上诉。

10月18日,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发布了美国诉中国取向电工钢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争端案的裁决报告。据报道,世贸组织上诉机构认定,在没有充分证据显示美国企业获得政府违规补贴的情况下,中国就启动了反补贴程序,并认为中国在进口这类电工钢对中国同企造成损害方面,缺乏证据。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则表示,中方注意到,上诉机构虽未推翻本案专家组阶段的主要结论,但支持了中方关于调查机关在价格影响评估中不需要证明价格影响与倾销或补贴进口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等观点,并指出专家组的相关法律解释和适用是不适当的。

该负责人还指出,对于本次上诉涉及的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有关条款,世贸组织各成员存在不同理解,因此上诉机构对这些条款的含义作出澄清,有助于各成员调查机关正确适用反倾销和反补贴规则。

此外,涉及此次案件的几家企业也做出了回应。据报道,中国钢铁企业武钢集团与宝钢集团指称,位于俄亥俄州韦斯特切斯特的AK Steel与位于匹兹堡的ATI Allegheny这两个厂家,是因为基于美国联邦与州法律提供的补贴并进行损害他方的倾销而受益。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在谈话最后表示,中方将认真评估上诉机构报告和专家组报告,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妥善处理本案执行工作。(中国网财经中心) 

责任编辑:

本文来源: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