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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满足保障性安居工程用电需求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4-02-21 10:59:0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电监会:优先满足保障性安居工程用电需求   

 

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  记者13日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获悉,电监会要求供电企业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优先满足保障性安居工程用电需求,并做好电力维护,加快抢修速度。

电监会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电力供应与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供电企业早筹划、早安排,提前规划电源建设,完善电力配套工程。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优先满足保障性安居工程用电需求。同时,对集中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鼓励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配套的供配电设施。

此外,电监会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电力供应实行“一户一表”,严格计量和收费标准,拓展缴费渠道,严格履行停限电告知义务,做好有序用电,加快抢修速度。

根据意见,抢修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抢修的时限,城区范围不超过45分钟,农村地区不超过90分钟,边远、交通不便地区不超过2小时。因天气、交通等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的,应向用户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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