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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4-02-21 10:58:44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 

吴邦国批示强调切实推动法律的有效实施
 
新华网北京8月26日电(记者林晖)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26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正式启动农业法执法检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出重要批示。
 
吴邦国指出,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是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总结这些年我们加强对“三农”工作监督的好经验好做法,搞好这次农业法执法检查,很重要的是在增强实效上下功夫,抓住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分析问题切中要害,提出建议务实可行,跟踪落实一抓到底,切实推动法律的有效实施,更好地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司马义·铁力瓦尔地、陈昌智、桑国卫等出席会议。在听取有关部门汇报后,执法检查组组长乌云其木格作了讲话。她说,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工作关系国家发展的全局,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农业法是我国“三农”工作的基本法,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中央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各有关部门在依法加强“三农”工作、推进农业现代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当前在农业法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强,农民增收的长效和内生机制尚未形成,耕地和水资源紧缺、农业生产成本提高、青壮年劳动力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等问题。在这种形势下,全面贯彻实施农业法,促进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更显得十分重要。
 
乌云其木格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三农”工作,曾先后7次对农业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这次执法检查要围绕发展现代农业、粮食安全、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耕地保护和农业扶贫开发等5个重点问题,精心组织,切实抓好。要加强学习,提高对法律的认识水平;深入实际,了解真实情况;认真宣传报道各地在贯彻实施农业法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高质量地完成执法检查报告,确保取得实效。
 
根据安排,执法检查组将分为5个小组,于今年9月到山西、内蒙古、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四川、云南、新疆进行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委托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云龙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关于贯彻实施农业法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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