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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布三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张舒慧 通讯员吴艳报道 海南省财政厅近日公布三起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涉及供应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提供虚假认证证书谋取中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某单位物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中标供应商在无正当理由、无不可抗力、无项目重大调整的情况下,主动向采购人提交弃标函,单方面放弃中标资格,拒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财政部门调查后认定,该供应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扰乱采购市场正常秩序,增加重新采购成本,延误项目实施,损害政府采购公信力,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违法情形。财政部门依法对该供应商作出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财政部门表示,本案警示所有供应商,必须强化契约精神和法治意识,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交易秩序,将持续加大履约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恶意弃标、毁约等行为,持续净化营商环境。
供应商提供虚假认证证书谋取中标案涉及某单位装备公开招标项目,该项目经评审后确定的中标供应商被投诉存在投标材料造假问题。经财政部门向发证机构函询,该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均不是该机构颁发,证书信息不实,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认证材料响应招标、谋取中标资格。财政部门认定,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认证证书谋取中标,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误导评审结论,破坏公平竞争,属于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违法情形。财政部门依法对该供应商作出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财政部门表示,本案警示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材料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严禁伪造、变造、提供虚假资质材料,将持续强化资质核验,严厉打击虚假投标行为,筑牢公平竞争底线。
在某单位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供应商串通投标案中,两家供应商私下串通,由一方主导围标,通过垫付投标保证金、私下转账、共享招标文件、统一报价区间、指导制作投标文件等方式,人为操控投标结果、干预评审过程,以围标方式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财政部门调查认定,涉案供应商相互串通、围标陪标,剥夺其他供应商公平竞争的机会,破坏采购竞争机制,损害国家利益及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属于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串通投标违法情形。财政部门依法对涉案供应商作出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财政部门表示,本案警示所有参与政府采购的经营主体,围标串标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不因是否获利、是否主导、事后整改而免责,将持续深化专项整治,维护政府采购市场规范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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